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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MB15852310/2026-0003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灾后重建)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8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应急局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4·20”洪涝灾害的灾情报告(核报)
日期:2026-04-28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4·20”洪涝灾害灾情报告(核报

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01时-20日05时,我县降水实况为:50毫米以上为3站,25毫米~49.9毫米为14站,其中最大站点累计雨量59.9毫米(梅江石坎村),最大站点小时雨量28.5毫米(岑溪,20日05时)。

据统计,此次洪涝灾害共造成我县梅江、宋农、中平、石耶、大溪、石堤、里仁、洪安、钟灵、岑溪、清溪、妙泉、膏田、兰桥、龙池15个乡镇(街道)受不同程度损失,现将灾情统计报告如下:

一、受灾情况

2026年42311时,全县共15个乡镇4532人受灾无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1户1间,一般损坏1户1间,均为非唯一住房;麦冬、油菜、玉米苗、秧苗等农作物受灾面积74.35公顷(粮食作物37.43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31.63公顷(粮食作物24.23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8.3公顷(粮食作物7.2公顷);因灾死亡家禽3只公路受损长度2.81千米,受损堤防长度0.63千米

经统计,本次洪涝灾害给我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72.73万元。其中住房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19.5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65.83万元,基础设施损失285.4万元。

二、救灾措施

灾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立即成立工作组,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灾区现场实地查看核实灾情,一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做好灾情统计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对严重损坏的河堤护边及山体滑坡路段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和巡排查,严防次生灾害发生三是切实做好当前天气下防灾减灾救灾应对工作

现降雨结束,灾区情况稳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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