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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问答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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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图解版 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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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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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自治县关于加快茶产业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问答图解版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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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2023/06/06
一、招生入学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基本原则是什么? 政策依据是:我县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和市教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基本原则是:我县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入学;随迁子女按“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入学。 二、小学入学年龄有规定吗?具体是怎样的? 有规定。具体要求是: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推迟到7周岁入学。 三、本县户籍新生入学登记时间及办理方式是怎样的? 1.线上登记:申请人在6月15日—7月5日通过“渝快办”在线申请(线上登记仅限城区户籍新生,农村地区户籍新生均采用线下登记)。线上登记审核结果县教委将于7月11日前短信通知,各家长也可进入申请页面自行查看。 2.线下登记:申请人因网上操作不便、证照缺失、家庭关系特殊等情况不能线上办理的,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户籍对口学校现场办理。城区中小学线下登记时间为7月11日;农村地区中小学线下登记时间为7月11日—7月15日。 四、本县户籍新生入学办法具体是怎样的? 1.城区户籍的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具体办法为: (1)2023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户口迁入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三对口”原则的在其户口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入学;不符合“三对口”的于7月11日14:00—17:00在户口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登记,由学校上报县教委,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5日户口迁入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 2.农村地区的新生入学以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五、本县户籍新生入学报名时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农村地区新生不需提供)。 3.在产权房屋内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如:近期水、电、气的缴费凭据等)。 4.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等,小学新生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六、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时间及办理方式是怎样的? 1.城区随迁子女入学: (1)线上登记:申请人在8月5日—15日通过“渝快办”或“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中“便民服务”下的“随迁子女入学”在线申请。线上登记审核结果县教委将于8月20日前短信通知,各家长也可进入申请页面自行查看。 (2)线下登记:申请人因网上操作不便等情况不能线上办理的,可于8月20日—8月25日到县教委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审核。 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县教委8月30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就读学校及报名相关事项,各家长也可进入申请页面自行查看。 2.农村地区随迁子女入学:由当地乡镇中心校和初中学校负责解决。 七、城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以下材料之一:①当年用工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②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免税)证明;③公租房租赁合同及当年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凭证;④能证明是随迁子女的其他材料。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等,小学新生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八、拆迁户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有特殊规定吗? 没有特殊规定。拆迁户已迁户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的在对口学校入学,已迁户但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的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由县教委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未迁户的,其子女可在原户籍地对口学校入学,也可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申请由县教委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 组织拆迁的单位、机构或工作人员等在拆迁工作中不能承诺拆迁户子女入学事项,作出的承诺也无效。 九、幼儿园招生时承诺保送儿童将来到指定小学上学,这样的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吗? 不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承诺无效。 十、花钱请人“代办入学”,这样的行为可取吗? 不可取。我县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政策及原则,全体市民切勿相信任何人承诺的“代办入学”,即:花钱解决学生就读指定学校,谨防上当受骗。县公安局将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处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县教委将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查,经查实属于此类情形的将取消该生在该校的入学资格。 十一、楼盘开发、销售以“学区房”名义进行宣传,承诺业主子女就读指定学校的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吗? 不符合政策要求,此承诺无效。根据重庆市教委、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入学资格不得与商品房销售挂钩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与房产开发企业签订接受商品房买受人入读中小学的合同或合约协议;房地产企业严禁以书面或口头承诺方式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或约定中小学入读协议。 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23-76681898、023-76868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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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系列政策问答 2023/06/06
一、怎样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在当地居住满半年的常住居民,均可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二、居民健康档案包括哪些内容?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既往史、家族史等;健康体检信息,如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以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有什么好处?真实系统地记录居民一生的健康状况,即全部个人病史及家族健康问题。居民看病时,医务人员通过查看丰富的健康档案,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存在的危险因素,所患疾病的检查、治疗以及病情变化,综合分析后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措施,更好地控制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实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保障,便于医护人员能尽快了解您的既往健康状况,从而缩短就医流程,同时进行个体化健康管理。针对不同人群,国家还有许多惠民政策,比如:普通人群免费的一般体格检查以及健康评估;高血压患者每年1次较为全面的健康体检,至少4次面对面的健康评估;糖尿病患者每年1次较为全面的健康体检,至少4次面对面的健康评估,每年可享受4次免费测血糖;孕产妇产前检查及产后访视;0-6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接种服务,新生儿访视以及11次健康体检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待孕妇女免费叶酸发放,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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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问答图解版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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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问答 2023/05/11
一、方案主要内容到2025年,新建油茶高质量基地12万亩,改造油茶低产低效林5万亩,全县油茶面积稳定在3 0万亩。以全县27个乡镇街道为基础,培育形成“一带四片五样板”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建设要素集聚、三产融合、优势突出的中部油茶产业带,不断壮大油茶规模和品质,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整个产业健康发展。二、主要措施 多渠道拓展用地空间种植油茶。支持将退耕还林地的低产低效林(公益林除外)、适宜种植油茶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低效园地、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改培油茶,扩大油茶种植规模。 推广使用油茶良种。加强油茶良种培育,在油茶适生区内建设以长林 3 号、4 号、18 号、40 号、53号为主的良种采穗圃(基地)和定点保障性苗圃。 提升油茶加工能力。支持油茶加工企业申报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油茶粕、茶籽饼、化妆品综合开发利用,提高油茶产品附加值。对精深加工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品牌创建、示范创优等支持。 打造油茶特色品牌。整合县内品牌资源,着力打造“秀山山茶油”公用品牌。 推进多元业态融合。支持打造以油茶花、油茶文化为主题的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品牌,培育以油茶为特色的乡村生态旅游精品线路。 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油茶科技人才下乡活动,培养油茶技术能手100名以上,培训人员10000名以上。三、扶持政策(一)油茶新造达到种植要求的实行定额补助。(二)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达到种植要求的实行定额补助。(三)油茶套种达到种植要求的实行定额补助。(四)油茶四旁种植达到种植要求的实行定额补助。(五)油茶新品种示范推广达到种植要求的实行定额补助。(六)油茶灾后重建满足条件的实行定额补助。(七)油茶初加工及基础设施满足条件的实行定额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以文件为准。(八)金融支持及政策性保险。全面开展油茶产业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将油茶树种植、油茶籽收益纳入农业保险。(九)鼓励企业做强做大。1.对获得国家级、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县级林业龙头企业的给与一次性奖励。2.对获得国家、市级农民合作示范社的给与一次性奖励;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的农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对获得国家级、市级等各类农展会、森(林)博会等获金奖(一等)、银奖(二等)、铜奖(三等)的,给与一次性奖励。参展产品交通运输费补助县外市内 0.2 万元/次、市外 0.3-0.5万元/次。(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1.对于油茶企业主体,自行申报相关市级重大科技研发项目,获得立项实施的,给予配套金额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技术研发项目,经备案后给予金额补助,每项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3.引进技术成果并产业化的项目,经备案后,给予金额补助,每项最高不得超过30 万元。4.企业开发的相关新产品,获得国家、市新产品认定的,每项分别给予 15万元、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限额30万元/年。5.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并且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3万元/个。具体奖励标准以文件为准。三、咨询方式县林业局油茶产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23-76869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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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县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政策问答解读 2023/05/11
评选办法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评选方式、咨询方式见下方图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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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质量强县奖励办法》政策问答解读 2023/05/11
奖励办法主要内容、奖励范围、申报程序、咨询方式见下方图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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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2023年春季房交会优惠政策有哪些?兑付程序怎么办? 2023/04/19
优惠政策:1.一次性购房补贴。凡2023年1月1日至3月1日期间网签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房、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完清购房契税的购房人,可依照本办法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房住宅、车位,按已缴纳契税总额的100%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商业用房按已缴纳契税总额的50%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 2.人才安居补贴。按照《秀山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措施》(秀山人社发〔2022〕6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即:人才自取得英才服务卡之日起在秀购买的首套商品房用于本人居住的,可在英才服务卡有效期内享受契税补助(已纳入本届房交会一次性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契税补助);持卡人在秀购买首套住房的,享有本地户籍人员同等待遇。其中购买秀山县国企投资建设相关楼盘可享受9.68折优惠。申请兑付程序:(一)提交资料。2023年3月25日之前,购房人将申请表原件(见《房交会优惠政策兑付办法》中的附件1),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式网签合同及备案证明原件(现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购房交易资金凭证复印件(按老网签办理的须提供监管银行资金入账证明)、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开发企业。(二)企业初审。开发企业在2023年4月10日前,对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银行储蓄卡等资料提供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如实填报申报表(见《房交会优惠政策兑付办法》中的附件2)、明细表(见《房交会优惠政策兑付办法》中的附件3),所有资料汇总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报县住房城乡建委。(三)部门复审。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组织县税务局等部门进行复审,对购房人及购房情况、契税完税情况、银行储蓄卡相关信息等进行核实。复审通过后,复审人员在申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将复审资料汇总报县政府。(四)财政复核。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批示,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提出落实一次性购房补贴的意见或建议,并报县政府审批。(五)发放补贴。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安排给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通过银行打卡方式予以兑现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