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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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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2449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秀山自治县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29

秀山自治县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经济作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规划》,加快培育乡村产业“一主两辅”,推进秀山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发挥资源优势,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中药材产业新发展格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主推、企业主体、农户主动”的原则,按照“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思路,打造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中药材特色产业集群,到2027年,形成百亿级乡村振兴支柱产业。

      (二)主要目标。紧紧围绕“1221”(一库两中心两基地一百亿)的发展目标,着力“补短板、强链条,提质量、增效益”的思路,加快推进秀山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武陵药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27年:

      ——稳规提质40万亩道地中药材原料基地。打造山银花、黄精等中药材标准化基地20万亩,干品产量达到1.5万吨,其中山银花标准化基地10万亩,山银花产量全国第一,占据山银花全国市场份额三分之一以上;黄精标准化基地5万亩,黄精产量全市第一,建成中国黄精之乡;其他中药材5万亩。建成全国知名的道地中药材基地县。

      ——建成武陵山中药材产品加工基地。围绕道地中药材新开发并投入生产食品、功能食品、中成药、日化品等新产品100个以上,其中单品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1个、1亿元以上的5个,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实现中药材加工、销售综合产值60亿元以上。

      ——建成武陵山中药材现代物流中心。重点围绕武陵山道地优势品种进行产地初加工和趁鲜切制加工,以产地加工带动产品集聚,以产品集聚带动形成产地集散市场,建成物流、人流、资金流汇聚的武陵山中药材现代物流中心。配套建设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等中药材仓储设施2万平方米,形成初加工企业达50家,加工品种超50个,仓储能力达3万吨,年周转量达5万吨的武陵山现代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中药材市场交易额达到20亿元,建成武陵山道地优势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产业园和武陵山中药材交易市场(中国山银花产地交易市场)。

      ——建成武陵山道地优势中药材良种种苗繁育中心和武陵山中药材种质资源基因库。加快品种选育繁育,选育23个中药材优良品种,提纯复壮提升“渝蕾1号”种苗质量,打造山银花、黄精等中药材良种种质资源圃和良种采穗圃,年出中药材种苗1亿株,主要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重点收集武陵山主要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与成都中医药大学等科研院所共建武陵山中药材种质资源保存基地,保存药材基因资源,纳入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二、工作措施

    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立足全县中药材资源和生态优势,着力打造现代中药材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全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稳步壮大现代中药材产业体系。一是优化产业布局。综合考虑产业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潜力,持之以恒构建“一山两盖优势区、一园多区加工区”百亿级中药材(山银花)产业链,助推产业集群发展。“一山两盖优势区”:围绕太阳山、平阳盖、川河盖等“一山两盖”打造山银花等中药材产业集群,唱响“平阳盖百里山银花长廊”品牌,将山银花打造成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成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持“渝十味”道地品种的资源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围绕油茶、水果等产业,通过林药结合、果药结合、药药结合等复合种植模式主要布局黄精产业,建设林下黄精示范基地,建成市级或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一园多区加工区”:依托高新区、县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园区,开发加工药品、食品、饮品、工艺品、生活用品等中药材衍生品,打造立体综合发展的百亿级中药材(山银花)产业链。二是提升中药材基地标准化。鼓励大型中医药企业以共建共享方式建设原料基地,做好3万亩中药材新版GAP基地备案。出台山银花、黄精标准化基地创建方案,打造5个以上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中药材种植示范镇村。加强产业标准化管护,着力提升产业管护效益。三是培育优势种源基地。建设山银花种质资源圃和“渝蕾1号”良种采穗圃,提纯复壮“渝蕾1号”种苗质量。建立黄精种质资源圃和“滇黄精”、“多花黄精”采穗圃,推行催芽直播育苗技术。选育培育山银花、黄精新品种,夯实武陵山优质中药材良种种苗繁育中心基础。

      (二)加速巩固现代中药材生产体系。一是完善中药材生产标准体系。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完善道地药材(山银花)生产标准、加工标准、储藏标准和良种繁育、种植采收、质量安全等技术规程,修订山银花地方标准,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按标生产,实现中药材生产产地道地化、种源良种化、种植生态化、管理精准化、产品品牌化。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坚持科技兴药,加大科研投入,鼓励县属国有企业与县内主要中医药企业共同设立重庆秀山山银花产业研究院,启动实质性运作。坚持“急用先行、重点突破”原则,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形式,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农科院、西南大学、浙江农林大学、重庆中医药学院、重庆市中药研究院等科研院校的技术合作,为山银花、黄精等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聘请中医药专家作为产业发展顾问,建立常态化交流、研讨、咨询、机制。三是强化技术服务。统筹相关院校、科研机构、农技推广单位、行业协会等方面资源,深化“行业专家+县级技术骨干+乡镇技术员+农村实用人才”四级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多层次、多维度技术支撑,实现全产业技术跟踪服务。修订山银花、黄精种植、加工等主推技术,开展科技人才下乡活动,培养中药材技术能手100名以上,培训人员10000人次以上。

      (三)全面构建现代中药材经营体系。一是深度推进产业联盟建设。组建中国山银花产业联盟,建立完善联盟运行机制,引领和规范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全国山银花产业创新发展平台。二是加快建设武陵山中药材现代物流基地。以仓储冷链物流为核心,按照“科学规划、逐年实施、集中建设”的原则,支持平凯街道建设中药材产地初加工集聚区,形成产地集散市场,逐步成为中国山银花集散地。加大对大型零售医药企业和药通网等专业信息、网络销售企业的招商对接,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构筑产品现代仓储物流交易体系。三是培强培大中药材“链主”企业。支持本县中医药企业重点围绕山银花、黄精等主导品种进行产品开发,培育全国山银花、黄精产业头部企业。引进中兽药企业,引导提取物企业、中兽药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养殖企业、生物有机肥企业深度合作。重点引进组方含山银花成分的中成药品种和企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相关企业将组方含山银花成分的中成药委托给秀山企业生产,构建完整的山银花、黄精等中药材产业链条,打造现代中医药产业集群。四是加快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川河盖”旅游板块,支持优势产区利用中医药资源,开发药膳、药茶、药酒等产品,创新发展模式,支持平阳盖、川河盖、太阳山等建设特色康养村镇和休闲旅游示范点,打造“川河盖药王谷”“山银花休闲旅游观光园”。五是实施“秀药”品牌营销行动。围绕“秀山山银花”、“秀山黄精”公用品牌,加大对品牌创建、产品营销支持力度,加快取得山银花地方食品标准,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品牌。支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登记,支持企业以道地药材产品为载体,运用新媒体,通过“电商+”等方式宣荐,形成“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品牌体系,实现品牌赋能产业升级。定期举办中国·重庆秀山山银花节暨武陵山中药材交易博览会等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节会,持续扩大“山银花开、药香中国”品牌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乡镇推进、社会参与”的中药材工作推进机制,全方位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县中药材产业中心队伍力量。充分发挥中药材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完善政策保障。统筹乡村振兴、农业生产发展、企业技改、科技研发等项目,重点支持中药材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基地建设、产地加工、科研推广、仓储物流、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

      1.基地建设。新发展山银花标准化基地50亩及以上,第二年一次性补助1000/亩;新发展黄精标准化基地50亩及以上的,第二年补助1000/亩,第三年补助1300/亩;投产山银花基地管护达到标准化示范基地的,补助500/亩,其中第一年达标补助300/亩,第二年达标补助200/亩,单个业主补助不超过20万元。

      2.中药材加工、仓储。一是厂房及设备。对从事农产品加工的经营主体,新建或改建厂房,购买加工、储藏、电力等设施设备给予50%的支持,加工设备购置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个,厂房建设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个。二是精深加工产品。利用秀山道地中药材研发并转化的新产品,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项目补助10万元。深加工研发新产品,单个新产品上市后一年度内销售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及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分别项目补助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三是仓储物流。对在县中药材专业市场内经营的业主,仓储山银花、黄精等中药材发运至县外药企、食品企业的给予物流费50%补助;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冷藏库给予电费40%补助。在秀山县中药材交易市场上交易额达5000万元的市场主体,给予交易额的1%奖补。

      3.品牌建设。一是品牌创建。获出口(境)农产品基地认证且年直接出口额达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项目补助10万元/个,达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项目补助20万元/个;建成中药材新版GAP示范基地的一次性项目补助100/亩。二是品牌推介。对参加国家部委或省()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农展会、林展会、博览会、竞赛等参展产品交通运输费补助标准县外市内0.2万元/次、市外0.3万—0.5万元/次。

      4.主体培育。一是社会化服务。开展中药材机防环节作业的,补助6/亩。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对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设备给予扶持,单个业主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个转企奖励0.5万元/个。对整合县内中药材的农业经营主体,正常运营且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项目补助15万元/个。对认定为国家、市级的一次性分别项目补助10万元/个、3万元/个,单个经营主体获多层级认定的按最高级别奖励。

      5.金融支持。对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环节,年贷款利息在3万元以上的业主,财务资料完善,按照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补助(已享受国市贴息政策除外),其中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社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他经营主体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5万元。

      6.其他政策支持。全面开展山银花、黄精产业保险,保费确保中药材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支持与科研院校开展技术合作,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强化要素支持。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民宗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供销联社、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支持。制定贴息补助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融资方式,有效降低融资门槛、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用好民贸贴息政策,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基金,制定中药材产业贴息补助方案,降低融资成本,缓解经营压力。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免收应急转贷周转金使用费。鼓励、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投资介入中药材产业关键环节,撬动中药材产业快速发展。将中药材产地初加工集聚区纳入全县中小企业加工集聚区统一规划,保障中药材等农产品加工用地纳入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范畴,按照实际需要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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