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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MB15852310/2026-0002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灾后重建)
  • [ 成文日期 ]
  • 2026-04-16
  • [ 发布日期 ]
  • 2026-04-16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应急局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4.11”风雹灾害的灾情报告(核报)
日期:2026-04-1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4·11”风雹灾害的灾情报告(核报)

县政府:

10日08时至11日08时,我县有4站暴雨、39站大雨、9站中雨和1站小雨,最大降雨量64.8毫米(溶溪高楼);最大风速15.4米/秒(溪口10日20时);溶溪、涌洞、洪安、雅江等地区出现小冰雹。

据统计,此次风雹灾害共造成我县石堤、洪安、雅江、溪口、涌洞、乌杨、官庄、宋农8个乡镇(街道)遭受不同程度损失,现将灾情统计核报如下:

一、受灾情况

截止2026年4月13日14时,全县共8个乡镇3474人受灾,无人员伤亡情况;住屋一般损坏1户2间,社区食堂、村集体养猪场等屋顶瓦片损坏共7间;农作物(茶叶、油菜等)受灾79.7公顷;近20处道路垮塌。

经统计,本次风雹灾害给我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33.14万元。其中:住房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12.52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70.02万元,工矿商贸业损失15万元,基础损失28.6万元,公共服务损失7万元。

二、救灾措施

灾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立即成立工作组,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灾区现场实地查看核实灾情,一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做好灾情统计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开展抗灾自救;二是在相关危险路段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加大巡查力度;三是切实做好当前天气下防灾减灾救灾应对工作。

目前灾情已结束,灾区情况稳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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