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8时26分许,秀山县**长途客运有限公司驾驶员田**驾驶渝A5G***大型普通客车沿秀山县迎凤路由秀山县人民医院方向往边贸市场方向行驶,行驶至秀山县迎凤路与丹凤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刮撞并碾压行人翁**,造成翁**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授权,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县交巡警大队派员参加,成立了秀山丹凤路交叉路口“7·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派员参加。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细致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调阅资料、检测鉴定、人员问询、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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