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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989N/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中平乡
[ 成文日期 ] 2022-08-19 [ 发布日期 ] 2022-08-19

关于印发《中平乡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8-19


中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平乡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现将《中平乡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平乡人民政府

                                              2022819


(此件公开发布)





中平乡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瓶装液化气领域安全管理,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当前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彻底排查和整治瓶装液化气在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规范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气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瓶装液化气用户用气安全主体责任,努力防范瓶装液化气生产安全事故和用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瓶装液化气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各环节。

(二)整治主要内容

1.瓶装液化气储存经营销售环节。全面排查瓶装液化气储存经营销售情况,对审批手续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液化气站点,依法予以关闭取缔严厉打击查处无任何审批手续的“黑站点”,依法强制拆除。

2.瓶装液化气充装环节。全面排查瓶装液化气充装情况,对向未取得相关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液化气、非法充装倒装、超期未检、改装以及报废后翻新使用气瓶等非法违法行为的站点,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3.瓶装液化气运输配送环节。全面排查瓶装液化气运输配送情况,对未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运输经营许可运输瓶装液化气以及利用摩托车、三轮车、小型客车、厢式货车等不具备相应资格的车辆非法运输液化气气瓶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4.瓶装液化气使用环节。全面排查瓶装液化气使用情况,重点对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临街商铺密集的地区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液化气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以及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5.液化气瓶报废销毁环节。对专项整治中依法查处收缴的涉案液化气瓶,要根据液化气瓶储存相关规定,存放在安全可靠场所,由乡政府负责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妥善销毁处置。

三、实施步骤

本次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起到1231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831日前)。各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次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本辖区瓶装液化气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部署发动和广泛宣传。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2930日前)。

各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要彻底排查辖区内的瓶装液化气经营、安全使用等方面安全隐患,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进行治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向乡政府报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1130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乡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对违反瓶装液化气安全经营或安全使用的行为,交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限期未能整改到位的瓶装液化气经营单位,一律关停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证照。对存在严重用气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的用气场所,一律停止供气,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1231日前)。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对全乡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升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提高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各村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层层细化任务和落实责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全面排查整改,狠抓责任落实。各村要将本次瓶装液化气安全整治行动与燃气百日宣传、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重点要加强对各瓶装液化气经营站点、居住出租房、餐饮场所等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要督促、指导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用气,提高安全用气意识。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有效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等,形成良好氛围。加大瓶装液化气安全宣传,提升群众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知识。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各类媒体,对违规供气企业、用气单位或个人予以曝光,形成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用气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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