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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739805704E/2022-00008 [ 发文字号 ] 秀山农委发〔2022〕46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政策集锦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雅江镇
[ 成文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关于印发《2022年秀山自治县实际种粮 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3-3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2秀山自治县实际种粮

农民工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员会关于下达202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秀山自治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秀山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秀山自治县财政局

  2022328


2022秀山自治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员会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213号)要求,以及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中央财政2022年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承担者。

  1. 补贴标准和依据

1.贴标准。全县执行统一标准,以各街道、乡镇实际上报面积测算确定。

2.补贴依据。2022年按计税面积作为补贴依据,同一块耕地不能重复享受补贴。2022年底前实际撂荒地不享受此项补贴。


四、补贴程序

乡镇(街道)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可参照《2021年秀山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秀山农委发2021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410日前,各街道、乡镇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户信息、种粮面积等数据的收集和核验工作,经乡镇(街道)、村(社)两级公示无异议后,录入《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制作《2022年秀山自治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汇总表》(附件),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并盖章后纸质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根据乡镇上报补贴面积,按照统一的补贴标准,在4月中旬前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对补贴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乡镇(街道)按照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流程要求,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督。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两级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附件:2022年秀山自治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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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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