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5年秋季“两病”普查、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排查及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雅江镇2025年秋季“两病”普查、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排查及动物重大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0日
雅江镇2025年秋季“两病”普查、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排查及动物重大疫病综合防控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15号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雅江镇2025年秋季“两病”普查、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排查及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深入推进畜牧兽医工作“三项制度”为重要抓手,以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结节性皮肤病排查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流行,努力保障“四大安全”,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
(一)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狂犬病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应免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应免畜禽秋秋集中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二)对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实施强制免疫,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犬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农村散养犬应免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三)牲畜免疫标识佩戴率、畜禽免疫档案建档率和散养畜禽免疫证明填发率均要达到100%。
(四)“两病”普查、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排查面达100%。一各村要加大对调运动物监管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调入我镇的生猪做到监管到位,禁止外省市及周边地区生猪流入我镇。二调出动物必须由畜主申报镇农业服务中心检疫,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申报检疫后24小时内到场到户实施检疫,经检疫工作人员检疫合格后,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证方可调出。三凡是有农户要去外省市调运畜禽的必须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请备案,经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主管单位申请备案,5日内回复允许调入后方可从外地调入畜禽。
(五)畜禽圈舍消毒面、畜禽驱虫面均要达到100%。
(六)全面开展养殖环节防疫监管,建立健全规范的监管记录和档案,监督指导规模场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制度。
(七)对所有行政村组、畜禽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达100%。
(八)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镇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类,进行H5 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对全镇所有猪、牛、羊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小反刍兽疫:对全镇所有未免疫的(包括新引进的)、免疫期超过3年的羊只进行免疫。犬只狂犬病:对全镇犬只进行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养殖场(户)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按程序自行开展免疫。
三、时间安排
全镇秋季综合防控行动时间为9月11日至10月25日。9月11日至10月20日组织发动技术培训和物资准备阶段;9月11日至10月25日为集中免疫行动阶段;10月20日前各村统一汇总上报镇产业服务中心;10月21日至10月25日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各村进行防疫自查,对防疫不合格、不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保质保量完成秋季防疫工作任务。
四、工作内容
以强制免疫和“两病”普查、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排查为重点,强化综合防控,拉网式排查全面落实以下七项工作措施:
(一)做实强制免疫:规范免疫操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狂犬病、小反刍兽疫等几个病种实行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一是狠抓秋秋两季集中免疫;按照农业部和市农委以及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对应免畜禽实施集中免疫,做到新生、新补栏、首免后需二次强化免疫、超过免疫有效期以及免疫抗体抽查不合格等畜禽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严格监督指导规模场业主全面落实按程序自主免疫措施。二是强力推进常年免疫;强推三旬免疫制、免疫报告制与自主免疫制、阉割首免制相结合的常年免疫制度,确保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三是强力推进二次强化免疫;务必要提高强化免疫对于增强免疫质量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规模养殖场的二次强化免疫率要达到100%。四是加强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监督指导;全面建立强制免疫程序备案制、畜禽进出及死亡动态管理制,强化对自主免疫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情况的监督指导。
(二)狠抓免疫标识、证明和防疫档案的规范管理。严格对已免猪、牛、羊佩戴耳标,必须做到一畜一标;严格对已免畜禽填发免疫证明,散养家禽必须做到一群(户、批)一证,散养猪、牛、羊必须做到一畜一证一标。建立健全防疫档案,对散养户实行一村一档,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每天如实填报。
(三)狠抓消毒灭原、畜禽驱虫和疫情普查。对畜禽圈舍及活动区域统一进行有效消毒,严格对进出养殖场(户)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免疫操作各环节的彻底消毒,防止带毒传染;监督指导养殖场实施定期消毒,并定期更换消毒药各类,减少面源污染。统一组织或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对存栏畜禽进行全面驱虫,扎实做好寄生虫病的防治工作,提高畜禽抗病能力。积极开展疫情及“两病”普查,掌握辖区不同各类畜禽发生或流行疫病病种及控制、扑灭等情况。
(四)狠抓法律法规宣传培训。通过微信,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率。进一步提升防疫人员素质,重点是要规范免疫注射和疫苗管理等行为,提高科学防疫水平。
(五)加强重点风险点的监督指导。加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环节、重点地区的动物疫病普查,特别要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以及调运频繁的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等风险点、隐患点进行严格监管、排查。加强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和防疫服务,不断增强养殖户的防疫意识,全力提升我乡畜牧业的增收。做到可疑疫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六)落实防疫监管责任制。深化以挂牌兽医和包片兽医为责任人的每月不少于2次的巡回监管制度,做好巡查监管记录。特别是要监督指导规模养殖场不断建立完善防疫制度和防疫档案;引导养殖场搞好自主免疫自觉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
(七)开展大清洗大消毒。秋防期间,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重点抓好畜禽养殖场(户)、病死猪丢弃和掩埋点等地的集中消毒灭源工作;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操作各环节的消毒措施以及加强防疫人员自身防护,防止出现带毒传播和人员感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两病”普查、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排查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尽早安排,精心部署,监督落实,确保实效。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驻村兽医站职工,要确保防疫物资的储备、配送。确保各村动物防疫工作有力推进。
(二)落实责任。各村要对照《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要求,完善兽医工作定点联系制、规模场挂牌兽医责任制和驻村兽医包片责任制,将季节综合防控和常年免疫等防疫责任落实到人到岗。要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把各村防疫人员待遇与防疫密度、防疫质量、数量挂钩,严格奖惩。
(三)强化督查。要进一步完善养殖环节防疫监管机制,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并建立健全监管记录。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防控实施阶段要勤下村定期或不定期到村组、农户督查综合防控行动进展情况和“两病”普查、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排查工作质量。发现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的要即时查找原因并上报兽医站或政府。
(四)跟踪免疫效果,确保免疫质量。防疫结束后,分管领导协同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各村实行随机抽查,并按抽查结果发放村防疫员工资。开展抗体监测,对抗体合格率不达标的,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补免,确保免疫质量。
六、信息管理
各村要严格要求,除每月按时上报常年动物疫情及免疫等报表信息外,同时要报送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免疫进展情况周报表,非洲猪瘟排查日报、牛结节性皮肤病排查,防疫人员负责免疫相关信息和排查数据收集,由村统一统计汇总后签字、盖公章负责报送镇产业服务中心科室。特别是疫情报告,各村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镇产业服务中心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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