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
[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7194/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涌洞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3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3 |
涌洞镇2023年基层管理服务岗位招聘简章
涌洞镇2023年基层管理服务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关于做好首批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秀山就人发〔2023〕69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管理服务岗位: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全镇共公开招聘基层管理服务2名,主要负责人社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2023届高校毕业生
优先招用2023届脱贫人口、低保户、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重庆市户籍,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语言表达能力好、协调能力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1.在组织、人事、民政等部门登记备案的村级干部和财政供养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等自主创业人员,在各类企业、单位已就业(含单位参保和单位缴缴纳住房公积金)人员;
3.失信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止。
2.报名地点:涌洞镇社保所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提交资料填写报名表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登记照片纸质件及电子件,重点人群需持本人脱贫人口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通知面试。
(三)公示
拟聘人员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管理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待遇参照《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关于开发基层管理服务岗位对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秀山就人发〔2022〕2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的规定执行,每月2000元(含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缴纳五险。
四、本简章由涌洞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雪勇
电话:1992373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