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凤坝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提升协调能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乡镇党委领导本乡镇党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2.服务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产业发展、辖区企业、投融资环境、人才、创业创新等优化服务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全面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农民增收。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优化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实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整合集中到位,办理权限到位。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优化与村(居)民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区教育、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保医保、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政策。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等各类活动。
4.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和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实做强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网格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5.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村委会(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负责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
6.维护安全稳定。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抓好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保障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凤坝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5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财政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08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8.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8.6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0.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4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288.94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8.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08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5.2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5.00万元,农林水支出739.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1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7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44万元,其他支出275.0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45.4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5.51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9.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9.35万元,比2025年增加14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59万元,比2025年增加14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相关支出增加,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行;项目支出1461.76万元,比2025年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预算支出调整优化。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88.9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及其他支出相关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8.00万元,比2025年减少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比2025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优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8.13万元(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日常公用经费口径),比上年减少220.5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统计口径调整,部分公用支出纳入项目支出核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1.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8.94万元,涵盖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公共文化等多个领域,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人:何秋月 联系方式:023-7686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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