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

[ 索引号 ] 115002415721212463/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人事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乌杨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04-23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非全日制公益性招聘简章

日期:2024-04-23

乌杨街道2024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员共3名:郭园社区1名,凉亭村1名,太阳村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重庆市户籍,身体健康;

(三)农村建卡贫困户、监测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其他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426日止

2.报名地点:所招聘的村居委会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各村居委会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各村居委会通知初审合格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进行面试。

(四)公示

面试合格的拟聘人员各村居委会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管理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用工性质和录用后待遇参照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秀山人社发〔202218号)的规定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