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农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科室:
为维护法制统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宋农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经宋农镇党政班子会审议,决定废止《宋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宋农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宋农府发〔2023〕65号)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宋农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附件
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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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发文字号 |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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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宋农府发〔2023〕65号 |
宋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宋农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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