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

[ 索引号 ] 11500241K357520560/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石堤镇
[ 成文日期 ] 2019-08-15 [ 发布日期 ] 2019-09-05

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 通 知

日期:2019-09-0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渝规资〔2019413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是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有效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二、明确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初审职责,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落实设施农用地备案前公示制度;监督经营者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及时发现、制止和督促纠正各设施农用地违法行为,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县农业农村委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并积极配合查处。

三、备案程序

经营者向各乡镇、街道国土站(所)或农业服务中心书面申请;各乡镇、街道国土站(所)或农业服务中心接件1个工作日内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0个工作日内会同规划自然资源站进行初审,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初审通过后,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村集体组织协商土地使用条件,征求相关部门同意意见,签订用地协议草案,拟定的农业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草案等按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无异议的,经营者填写《设施农用地复垦表》、《设施农用地备案表》,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备齐相关资料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3个工作日内备案下发《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后,同时报县农业农村委备案。

    四、材料清单

(一)初审阶段

1.书面申请(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3.书面委托书(限委托他人办理的)(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案阶段

1.含初审阶段资料;

2.勘测定界报告及1∶500勘测定界红线图;

3.用地协议;

4.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还应提供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户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补偿花名册;

5.设施建设方案;

6.公告现场照片;

7.设施用地平面布局图;


8.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1∶10000);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10000);

10.土地复垦预存票据;

11.设施农用地复垦表;

12.设施农用地备案表。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XXX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申请(模版)

2.XXX项目设施农用地协议(模版)

3.XXX项目设施农用地公示(模版)

4.XXX项目设施农用地复垦表(模版)

5.XXX项目设施建设方案(模版)

6.XXX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表(模版)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815



附件1

关于XXX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申请(模版)

XXX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

一、申请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XXX;营业执照注册号:XXX;法人:XXX;法人身份证号码:XXX

二、申请项目情况

XXX(项目名称),位于XX镇(乡、街道)XX村(居委会)XXX组,主要种植XXX等产业,面积XXX公顷。

三、申请具体事项

XXX(项目名称)因产业发展需要,拟在XXX镇(乡、街道)XXX村(居委会)XXX组,修建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需用地XXX公顷,现特申请予以备案。

特此申请

XXXX(申请单位)

XXX



附件2

XXX项目设施农用地协议(模版)

甲方:(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

联系电话:

乙方:(村民小组、社)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镇(乡、街道)    )村民小组(社)

联系电话:      

丙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 镇(乡、街道)村(居委会)组(号)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渝规资〔2019413号)等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

二、农业设施用地位置、面积:甲方经营                  项目,经乙方同意,使用其经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位于    社(组)的农村集体土地公顷,其中:生产设施用地公顷,占用耕地公顷;附属设施用地公顷,占用耕地公顷;配套设施用地公顷,占用耕地公顷(基本农田公顷)。具体位置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三、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乙方同意甲方使用该宗土地年。从日起,至日止。

四、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作物栽培(养殖、粮食生产),具体用于修建等生产设施;等附属设施;等配套设施(按其提供的设施建设方案逐项进行填写)。

五、甲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甲方应依法与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经营期间,若遇土地征收,青苗和构附着物补偿归承包农户 [或甲方,或乙方]所有。

六、土地复垦: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应在生产结束后一个月内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垦、复耕情况进行验收。甲方不复垦、复耕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代为组织复垦,复垦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土地交还:甲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提前收回甲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甲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归甲方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

、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 ,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应赔偿对方违约金         万元(大写:     )。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甲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一经查处,所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甲方未进行复耕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经济损失(  )万元(大写:   )。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三方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委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和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亦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附:设施用地位置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注: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各一份。


附件3

XXX项目设施农用地公示(模版)

根据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和要求,        (申请用地单位)因             产业发展需要拟在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组修建农业设施,用地面积约        公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XXXXXXXXX

附件4

XXX项目设施农用地复垦表(模版)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项目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项目性质


设施农用地面积(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公顷)


地表工程类型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110000现状图幅号


使用年限


主要复垦采用工程


土地复垦费预存标准


复垦费总额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核意见


注:土地复垦费预存标准参照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程1.2万元/公顷标准进行收取。

附件5

XXX项目设施建设方案(模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项目总用地规模

   公顷

占用耕地面积

公顷(基本农田      公顷)

设施农用地用途

XXX栽培、(XXX养殖、XXX粮食生产)

投资规模

    万元

建设工期


用地类型及面积

生产设施用地

     )公顷

工厂作物栽培温室用地

规模化养殖

畜禽舍用地

畜禽有机物

处置用地

引种隔离、绿化隔离带用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水产养殖池塘生产设施用地

工厂化养殖池、进排水渠道生产设施用地

育种育苗场所

用地

简易生产看护房用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附属设施用地

     )公顷

检验检疫监测设施用地

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设施用地

管理用房设施用地

环保设施用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生物质肥料

生产设施用地

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

宽度不超过8米的道路用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配套设施用地

    )公顷

晾晒场用地

粮食烘干

设施用地

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用地

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用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填表人:                                   填表时间:

注:平面布置示意图、标注项目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后。

附件6

XXX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表(模版)

秀山规资农备〔〕第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


用途


土地权属及利用现状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国有

公顷

其中耕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集体

公顷

其中耕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合计使用土地        公顷

用地

类型


生产设施用地

附属设施用地

配套设施用地

国有

公顷

公顷

公顷

集体

公顷

公顷

公顷

乡镇(街道)自然资源站

意见

经初审,该项目选址合理,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同意报备。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经审核,该项目《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并公示无异议,已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未动工建设,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要求。同意上报备案。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县生态环境局备案意见

(涉及畜禽养殖等有环保要求的)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县林业局备案意见

(涉及占用林地的)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县水利局备案意见

(涉及水利管理事项的)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县农业农村委备案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备案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注:本表一式三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各一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