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41750059546Q/2021-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溶溪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日期 ] 2021-01-11

印发《溶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1-11


000001



溶溪委发202019



中共溶溪镇委员会

溶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溶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委)、村(居)民委员会

《溶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示范工作方案》已经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溶溪镇委员会

溶溪镇人民政府

2020811

溶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

示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镇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创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人居和谐的生活条件,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村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宣传教育培训、堆肥池等厨余垃圾处置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

(二)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维护。村内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和维护,垃圾箱(桶)的配备、维修和更换,以及垃圾收集点附近的药物喷洒消杀除臭。
(三)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引导村民主动参与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的以奖代补、宣传教育等费用。

(四)补助清扫保洁队伍基础建设。村内清扫保洁人员的政府购买服务费用,购置扫帚、铁铲、垃圾收集手推车、作业服、手套等必要的劳动工具费用,以及村内垃圾收运车燃料补贴。

  1. 建设内容

(一)继续推进3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每个村配备户外垃圾分类桶100个、明白卡100张、门前三包卡100张、垃圾分类收集点3处。

(二)配齐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每个村(居)要加强辖区内垃圾收集车辆、垃圾箱体、垃圾桶的运行管理、环境卫生、消杀除臭等。要实现行政村、自然村组全覆盖的目标,建设村内垃圾收集点,配齐垃圾箱(桶)、村内垃圾收集车。

(三)完善垃圾收运处置模式。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农户分类、村居收集、乡镇转运、县级处理”的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村(居)以及相关单位在收集处置过程中均应达到环保要求,不能产生二次污染。同时,鼓励村(居)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项目推向市场。

资金保障与奖惩措施

(一)各村(居)保洁员工资与月度考核结果挂钩。保洁员基础工资为每月1020按月度考核得分比例发放工资,月度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足额发放工资;89分以下,按得分比例发放工资。

(二)垃圾转运员工资与月度考核结果挂钩。转运员基础工资为每月2600按月度考核得分比例发放工资,保洁员通知转运员清运垃圾,转运员清运不及时每处扣50元;被县上检查发现每处扣100元。

(三)县、镇两级农环办检查发现卫生死角曝光一次扣发相应网格区域保洁员工资50元。对曝光3次以上且屡教不改的予以清退检查发现保洁员上岗时间不足3小时的每次扣发30对村(居)所有区域全年曝光6次以上的每多曝光一次在年终考核分值中扣2年度内保洁区域未被曝光和上岗时间达标的保洁员,年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全年曝光6次以内的村居在年终考核中加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