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池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秀山县2026年深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秀山农委发〔2026〕38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2026年5月底,继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找准整治着力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坚持总体推进与局部突击相结合、坚持案件查办和问题整治相贯通,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管体系,通过全面清查、分类整治、闭环整改、长效管控,做到资产清底、问题清仓、农民清楚,进一步提升“三资”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水平,助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更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要运用财务检查、审计监督、专项巡察等手段,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注水过账”、虚构经济合同、制造虚假收入流水、将上级财政拨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等专项资金违规计入集体经济的“经营收入”等问题;纠正未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核算、错误使用科目、计量不准确等造成集体经济收入不实问题问题;整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少记、漏记或不入账等行为。镇街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集体经济收入名目,不得将集体经济收入入账村(社区)民委员会,要定期公示收入明细,接受成员监督,并及时将收入录入“渝农资产智管”平台。不对集体经济收入提硬性目标,变相下达集体经济发展任务指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让集体经济发展实打实、可持续。
(二)重点整治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实问题。对于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资产,要按照规定做好权属确认、价值评估,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规范移交,并及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重点排查误录、重录、少录资产等问题。整治帮扶项目资产应确未确和确权移交不及时、移交手续不全、权属不清等问题。纠治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发现的账款、账实、账证、账账不符以及登记不精准、信息不完整等问题。整改已确权帮扶项目资产未经民主程序确认、未公开公示等问题。排查应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帮扶项目资产未及时确权登记到村集体名下、未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等情况。严禁经营性帮扶资产移交后长期闲置。
(三)重点整治违规签订经济合同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法违规签订经济合同,包括签订超长期超低价“双超”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等,纠正清理合同签订主体、签订程序、约定内容等不规范行为,建立村集体经济合同提级审核和公示公告制度。整改村集体经营资产租赁等经济合同履行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推动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管理和严格执行。
(四)重点整治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问题。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村集体领办的农民合作社等违法违规对外出借资金、对内向经营管理人员出借资金等行为。整改超长期限出借、未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明显无息低息出借资金、以口头约定或白条出借资金等行为。
(五)重点整治村集体违规举债问题。按照“控制新债、摸清底数、压实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镇级对集体债务进行专题研究,通过财政奖补、银行减息降息、与债权人协商减免、委托清收债权等综合施策,分期分步化解集体债务。重点整治行政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等向金融机构借款或投入平台公司。严禁村集体经济组织超越自身承受能力新建基础设施、发展产业等公益事业,坚决遏制新增村级债务。
(六)重点整治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深入排查整治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少支多报等问题。纠治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行为。
(七)重点整治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整治各类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建设质量、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整治暗箱操作、违规发包、拆分项目等行为。纠治村级工程管理混乱、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验收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等行为。严查利用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收受贿赂,违规发包、变相承揽和转包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村级工程方面违纪违法问题。
(八)重点整治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紧盯村级公益性岗位用工,聚焦村庄环境整治、村内道路修建、河道清理及饮水设施维护等劳务用工,整治优亲厚友、重复记工、虚报冒领、虚开套现等突出问题,严禁虚假列支、拆分项目、违规承揽等,遏制“虚假工”“人情工”“重复工”“冒领工”等情形。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落实监督指导责任清单。围绕健全机制、建强队伍、依法监管、用好平台等四个方面,构建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格局,制定县级监督指导责任清单、乡镇监管责任清单、村级任务清单。村级要落实清查事项清单,细化具体工作内容,切实履行“三资”监管一线责任。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要求,稳定配备与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定岗定责、有岗有人、保障工作。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对2024年、2025年未完成整改到位的问题,积极上报镇级并召开专题研究,分析难点堵点,强化措施手段,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动态清零。试点打造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标准化整镇整村,形成一批标志性整治成果。
(二)抓实抓好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通过全过程参与、全范围清理、全方位审核抓实集体资产精准清查,重点核实新增或有变动的账内外资产、债权债务、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加强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精准做好数据采集。落实县镇村组四级数据审核机制,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经得起检验,严防漏报瞒报等问题。清查结果经乡镇党委书记、驻村领导、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小组长四签字审核,并及时开展民主确认、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守牢看好集体家底。
(三)提升“渝农资产智管”实战应用水平。强化“渝农资产智管”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管理人员,定期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管理人员掌握运用好“渝农资产智管”应用功能,定期汇集集体合同、集体成员、财务数据等基础信息,定期开展会计核算,促进财务记账数据与清产核资数据总体保持一致。推行应用平台线上信息公示公开,对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处置。
(四)推进集体“三资”管理法治建设。开展《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实现镇村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训全覆盖,制印一批政策法规指导手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职,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健全法人治理机制。结合村支两委换届,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规范设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同时加强换届后新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廉洁履职教育和法规政策、管理业务提升培训。
(六)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常态化治理。
加强集体财产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加大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力度。强化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严格落实公开公示、财务会计等规定。建立常态化审计机制,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纳入县级常规审计范畴。依法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要求,保障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坚持监管监督同向发力。实行镇主要领导包片、驻村领导包村指导、清单式推进等工作机制。对重点问题坚持领导包案督办、挂牌督办及提级督办等工作机制。针对重点任务、重点问题整治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强化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与巡察协同协作,定期沟通和互通信息,加强问题线索移交,提高移送线索质量,严惩违纪违法,及时将涉案财物返还到群众手中,督促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将收益分红足额兑现到成员手中。要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从个案清除到系统整治的深化拓展。
三、工作要求
(三)强化考核问效。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评价,
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成效纳入镇级对村(社区)的年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年度考核表彰等激励机制,促进整治工作取得显著实效。认真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各村经验做法。
联系人:向成林 联系电话:13629777315
何雪锋 联系电话:15213660783
田 露 联系电话:15223417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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