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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750067642B/2023-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隘口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1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1 |
关于印发《隘口镇开展公益性岗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隘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隘口镇开展公益性岗位自查自纠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科室:
现将《隘口镇开展公益性岗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隘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隘口镇开展公益性岗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全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制定我镇公益性岗位自查工作方案。
- 工作目标
对全镇现有37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自查,发现空岗、挂岗、冒名顶替等违规使用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要立即清退,对工作范围量小、出勤时间少,岗位设置不合理等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我镇公益性岗位。
二、工作内容
(一)自查时间:从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2日。
人员分工及安排
由各村驻村领导带领驻村队员,对所驻村(居)的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原则上由驻村领导带队负责核查,村(居)干部协助调查)。
(三)自查方式及内容,一是对村居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落实签到、考核制度,如不能提供签到表和考核表的村居,由驻村领导督促村(居)及时整改;二是对照公益岗位人员信息(各村公益岗位人员信息台账见附件),通过走访询问公益岗位人员工作区域的周边群众,了解工作实际情况,是否本人上岗,出勤时间,是否按照标准出勤(每天工作2小时),并在自查台账上记录自查情况和检查人员签字。三是公益岗位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特别是镇、村干部亲属、小组长是否参加从事公益性岗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责任。公益性岗位是一项民生工程,主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从事公益事业工作,不是变相“低保”,也不是“家政保姆”,要把政策落实到位,对不符合公益岗位条件的,坚决整改清退。
(二)认真履行自查,把自查落到实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自查台账,谁自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不得虚假填报信息。特别在空岗、挂岗、虚报冒领、冒名顶替、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时效。各村对自查情况汇总后,经自查人员、村居支部书记、驻村领导签字后,于2023年3月2日前把自查台账电子件和纸质件交到镇社保所杨飞处。
附件:2023年隘口镇公益性岗位自查台账
隘口镇党政办公室2023年2月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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