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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MB19160020/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5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医保局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2-0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经办,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2.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年度经办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资金监管有关规定和年度基金预、决算方案,承担辖县医疗保障资金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实施医疗保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参保对象的参保登记和业务办理、个人权益记录、关系转接、参保人员信息维护、统计等管理工作;按职责做好困难群众(含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登记和资助工作。

4.按职责做好医疗保障扶贫相关工作。

5.负责按规定审核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工作;负责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和特殊疾病患者认定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医疗机构、药店医保协议管理具体事务。

6.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管理,根据授权办理县级财政供养特殊人群医疗费用支付工作。

7.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数据分析运用、信息统计上报和医疗保障各类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医疗保障业务咨询、查询,负责医疗保险稽核工作,受理和处理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和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诉。

9.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10.负责对承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1.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通知》(秀山委编委〔202020)文件,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共设置8个工作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基金财务科、参保管理科、职工医保待遇科、居民医保待遇科、医疗救助科、稽核内审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9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57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社保基数调整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90.0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2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57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社保基数调整及公用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00万元,比2025年增加3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31.57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整、社保基数调整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00万元,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3.02万元,比上年增加4.18万元,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6年无项目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组织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接受捐赠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建筑物购建、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无形资产购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以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联系人:陈聪          联系方式:023-7666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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