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度重庆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检查计划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主体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时间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检查比例 |
| 1 |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的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门诊部、诊所 | 4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 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20% |
| 2 | 2026年医疗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医疗机构 | 4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 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12%医院,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健康体检机构(含健康体检中心和医疗机构健康体检单元)、口腔医疗机构(含口腔诊所和内设口腔科的医疗机构),1%村卫生室(所),5%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100%医疗美容机构、100%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50%母婴保健机构、50%其他医疗、保健机构。12%精神专科医院。50%一般血站、100%特殊血站。100%单采血浆站。6%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院)抽检比例为10%,其他中医医疗机构(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诊所、门诊部)抽检比例为3% |
| 3 | 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等执法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医疗机构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30%(如相关区县发生蚊媒传染病疫情,则按规定开展) |
| 4 | 对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救护车进行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有救护车的医疗卫生机构 | 3月-6月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5〕397号)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100% |
| 5 |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医疗卫生机构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40%二级以上医院、10%一级医院、3%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原则上从抽中乡镇卫生院管辖范围内抽取),10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2025年度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为重点监督单位。 |
| 6 | 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100% |
| 7 |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50% |
| 8 | 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用人单位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30% |
| 9 |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60% |
| 10 | 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60% |
| 11 | 对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放射诊疗机构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20% |
| 12 | 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60% |
| 13 | 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职业病诊断机构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60% |
| 14 | 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公共场所 | 3月-10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游泳场所100%,住宿场所40%,美容美发场所20%,其余公共场所30%。 |
| 15 | 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学校 | 3月-10月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20% |
| 16 | 对托育机构、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托儿所、幼儿园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20% |
| 17 | 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供水单位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农村规模化供水单位100%;百吨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20%,二次供水单位50%。 |
| 18 |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监督检查 | 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辖区涉水产品生产企业 | 3月-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 | 1次/年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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