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宣传国家文化方针、政策和法令、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组织全县业余爱好者积极开展社区、广场、企业、校园、乡村等各种文化演出活动;组织音乐、美术、舞蹈、书法、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指导乡镇(街道)文化站和各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保护、管理、收集、整理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内设办公室、辅导培训部、活动演艺部、数字文化中心。核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事业编制16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馆长1名、副馆长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6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17.0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0.82万元,主要原因是多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6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7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2.74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0.8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3.9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6.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6.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1.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19万元,比2025年增加15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23.90万元,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项目预算资金增加;项目支出667.95万元,比2025年增加13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增加。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30万元,比2025年减少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5年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比2025年增加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5年增加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6.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组织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接受捐赠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建筑物购建、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无形资产购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以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联系人:白苗苗 联系方式:023-7668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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