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预算公开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八、九条规定,政府预决算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我单位收到县财政局批复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按照上级规定要求,预算公开前还需要财政集中审核,具体公开时间为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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