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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MB1917822N/2026-0000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5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2-0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随调随迁家属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土地、用房、车辆、设施设备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适合军队离退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负责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落实现役军人军属、军烈属相关待遇;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秀山县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为重庆市秀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了22.54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了22.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了22.5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2.54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1万元,比2025年减少2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比2025年增加22.5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秀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89万元,比上年增加4.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上涨,主要原因是全县机关运行经费调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秀山县军队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26年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组织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接受捐赠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建筑物购建、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无形资产购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以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联系人:余海艳;联系方式:023-7689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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