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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9164Y/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1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秀山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职能科室,下设社会经济调查队、民调中心2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1.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统计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对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9.组织全县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管理和监督统计工作经费的使用。

10.组织指导全县统计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参与对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11.按照《统计法》和国家、市县相关统计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县城乡调查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价格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农、林、牧、渔生产情况、农村住户调查及农业现代化监测等工作;开展对城乡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和编印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及时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调查信息。

12.承担各项普查及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业务,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方案制定、宣传、培训、文秘、后勤、普查资料的综合开发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等工作。

13.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定期不定期开展民意调查;接受县委、县政府组成部门的委托开展专项调查;负责民意调查结果的研究分析,撰写民意调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民意调查工作;做好与市民意调查中心的衔接协调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84.7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4.7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0.93 万元,主要是调入人员3名和新招考公务员1名,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今年将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增加项目经费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84.7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24.47 万元,教育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1.5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4 万元,住房保障45.75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3.45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6.18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4.75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4.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78万元,比2022年增加130.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65 万元,比2022年增加86.18 万元,主要原因调入人员3名和新招考公务员1名,增加人员和公用支出等;项目支出264.13万元,比2022年增加44.47 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增加项目经费。

我单位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13.1万元,比2022年减少0.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6.3万元,比2022年减少0.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降低了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 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相关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5.07万元,比上年增加7.38 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3名和新招考公务员1名,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6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6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2.6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4.13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产权归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宇薇      联系方式:023-7689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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