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秀山县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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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秀山县委、县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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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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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秀山县委、县政府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意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任务。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青年干部培训班、副职领导干部培训班课程,在2024年党校副职领导干部进修班上专题培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托重庆学习论坛、重庆干部网络学院、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干部参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等线上学习,实现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培训全覆盖。 (二)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18个水功能区断面水质均达到管理目标要求,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100%。“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00%。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加强对生态破坏问题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林长制工作,加强对全县226万亩林地管护,完成森林抚育3.7万亩,实现全县森林面积应管尽管。持续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平方公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严格落实十年禁渔政策,专题开展“三无船舶”动态清零、涉渔市场清理整顿、打击非法捕捞三大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水域岸线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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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秀山县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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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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