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363491038@qq.com
2.传真号:023-76665926
3.邮寄地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行政事业大厦1517办公室(40990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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