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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4281/2026-0001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5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水利局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站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2-0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

监督管理站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重庆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本县质量、安全监督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按有关规定参加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县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活动,收集和推广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验。

(二)单位构成

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站为县水利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一正一副)。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2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18.2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8.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22.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6万元,农林水支出172.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4.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23万元,比2025年增加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9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比2025年减少4.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与2025年人员经费有差异;项目支出18.26万元,比2025年增加18.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清算2024年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工资未发放结转到了2026年。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站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与局机关三公经费统一开支,2026年度未在本单位预算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组织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接受捐赠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建筑物购建、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无形资产购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以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联系人:张程          联系方式:023-7688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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