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秀山府复〔2025〕43号
申请人:牟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71102200506******,住山东省日照市。
被申请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东风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郑仁俊,该局局长。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的秀山市监依复〔2025〕第5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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