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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秀山县司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10-22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秀山委办发〔201942号)和《关于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秀山委编委〔201988号)的规定,本部门为秀山县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协调有关方面拟订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2.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审查县级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市政府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和协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5.承担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6.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承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全县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备案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9.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法治综合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政治部共10个职能科室,下辖27个司法所、3个直属事业单位(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现有行政编制55个,实有人数52人;事业编制15个,实有人数11人;退休3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328.22万元,支出总计2,328.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81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以及年初结转和结余金额较2019减少82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88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75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8.80万元,占99.9%;其他收入1.89万元,占0.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47.5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32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11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推进办案项目的开展,从而促进了经费使用。其中:基本支出1,556.27万元,占66.9%;项目支出769.95万元,占33.1%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0万元(结转经费为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待来年用于办案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4.93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推进办案项目的开展,从而促进了经费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6.3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5.3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以及年初结转和结余金额较2019减少8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26万元,下降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67万元,下降4.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7.5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61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推进办案项目的开展,从而促进了经费使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87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推进办案项目的开展,从而促进了经费使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4.93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推进办案项目的开展,从而促进了经费使用,因此结转经费大幅度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044.60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05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年中有新进职工的情况基本工资、津补贴等调标以及进一步推进办案项目的开展。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3.26万元,占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年中有新进职工的情况。

3)卫生健康支出43.24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存在职工调出、新进的情况,因此有差额。

4)住房保障支出63.24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0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年中有新进职工的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4.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8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年中有新进职工的情况以及基本工资、津补贴等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22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将职工差旅费定额补助和通信补助纳入了本年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57万元,下降51.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6万元,下降9.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6.9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5.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9万元,下降5.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按规定购买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3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工作需要,所产生的维修费、油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1万元,下降66.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9万元,下降15.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6万元,下降8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来我局指导工作次数及人数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91元,车均购置费16.99万元,车均维护费1.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22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职工差旅费定额补助及通信补贴纳入公用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会议召开次数有所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4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0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是开展全县范围内的业务培训导致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3%主要用于采购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劳务服务、社区矫正督查系统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对我单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6个项目开展进行了自评,涉及资金2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年初设定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85987

附件项目资金目标绩效自评表.wps

司法局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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