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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9172R/2026-0000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族、宗教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5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民宗委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2-05

       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对全县民族、宗教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本县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政策。

  3.组织、指导开展民族、宗教理论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

  4.协调民族关系,办理全县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5.协助拟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资金、专项贷款的分配与使用管理工作。

  6.参与研究制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对全县宗教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有关事务。

  9.指导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指导宗教爱国团体的建设。

  10.配合有关部门制止和打击违法宗教活动,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11.开展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的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承办有关境外民族、宗教参观考察团(组)的组织与接待工作。

  12.加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的职责。

13.加强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督促检查职责。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构成

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秀山办发〔20196号),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委机关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下设民族研究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78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5.2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74.10万元,主要原因农林水收入较去年减少566.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78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22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0万元,农林水支出1516.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9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3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74.10万元,主要原因农林水支出较去年减少566.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5.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71.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5.56万元,比2025年减少37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15.44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数量净增长3;项目支出3417.12万元,比2025年减少39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较去年减少566.00万元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4.6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6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47万元,比上年增加20.91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净增加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17.12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组织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接受捐赠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建筑物购建、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无形资产购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以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联系人:侯映雪          联系方式:023-7667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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