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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9172R/2020-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民宗委
[ 成文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0-11-3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秀山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⑴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⑵负责对全县民族、宗教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本县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政策。

  ⑶组织、指导开展民族、宗教理论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

  ⑷协调民族关系,办理全县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⑸协助拟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资金、专项贷款的分配与使用管理工作。

  ⑹参与研究制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⑻ 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对全县宗教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有关事务。

  ⑼指导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指导宗教爱国团体的建设。

  ⑽配合有关部门制止和打击违法宗教活动,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⑾开展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的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承办有关境外民族、宗教参观考察团(组)的组织与接待工作。

  ⑿ 加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的职责。

⒀加强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督促检查职责。

⒁加强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督促检查职责。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秀山办发〔20196号),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委机关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下设民族研究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334.40万元,支出总计1,334.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43.77万元、下降76.9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有归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审计整改)3158万元和民族文化旅游贴息1697.8万元(含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而2019年度已没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审计整改)3158万元,民族文化旅游贴息资金收入500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37.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47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有民族工作专项收入262万元而2019年度没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7.9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1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5.57万元,下降84.8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减少归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审计整改)3158万元和民族文化旅游贴息支出1697.8万元(含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而2019年度已没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审计整改)3158万元,民族文化旅游贴息支出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60万元,占51.42%;项目支出396.50万元,占48.5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80万元,增长30.72%,主要原因是民族文化旅游贴息资金收入500万元,符合拨付条件的只有2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34.4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43.77万元,下降76.9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有归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审计整改)3158万元和民族文化旅游贴息1697.8万元(含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而2019年度已没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审计整改)3158万元,民族文化旅游贴息资金收入500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民族文化旅游贴息收入500万元,支出25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渝财规20196《重庆市民族文化旅游贴息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度贴息资金50%必须用于小微企业,确实达不到50%,可调整用于其它民族文化旅游企业,剩余资金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47万元,下降21.5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有民族工作专项收入262万元而2019年度没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0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比预算略有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6.5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8.61万元,下降84.8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减少归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审计整改)3158万元和民族文化旅游贴息支出1697.8万元(含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而2019年度已没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审计整改)3158万元,民族文化旅游贴息支出2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64万元,下降13.20%。主要原因是民族文化旅游贴息预算支出500万元,实际拨付25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4万元,增长26.95%,主要原因是503.34万元中,有民族旅游文化贴息资金5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97万元,占57.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78万元,增长80.17%,主要原因是增加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07.48万元,以及增加临聘人员和志愿者,增人增资。

    (2)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占1.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00万元,下降85.00%,主要原因是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46万元,占6.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卫生健康支出12.97万元,占1.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7.9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00万元,占30.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00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渝财规20196《重庆市民族文化旅游贴息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度贴息资金50%必须用于小微企业,确实达不到50%,可调整用于其它民族文化旅游企业,剩余资金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报。

6)住房保障支出15.66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9.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70万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8万元,增长41.09%,主要原因是扶贫支出和秀山自治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支出及物价上涨因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费、扶贫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96万元。本年收入1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安排,用于体育事业的公益性支出(2018体彩安排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渝财综201817号)本年支出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项目安排。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9万元,增长197.26%;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31万元,增长361.40%,主要原因是购入总价值27万元公务车一辆。除此原因外,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7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27.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保障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0万元,增长10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购入应急保障车1辆,原有车辆已按规定处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检查验收、宗教维稳工作、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万元,下降28.00%,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4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宗教工作用车相对增加。

公务接待费0.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周边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调研检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74.8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3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66元,车均购置费27.00万元,车均维护费5.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费、扶贫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8万元,增长41.09%,主要原因是今年组织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培训培训费较上年增长较大;增加3名临聘人员,增人增资,相关费用增加;物价自然上涨等。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搬家后已无自己的会议室。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万元,增长650.00%,主要原因是今年组织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培训培训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即:应急保障用车1辆房屋面积2405平方,价值80.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即:青松巷50号宿舍大院安全隐患排除项目),涉及资金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取得实效,符合绩效管理要求。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青松巷50号宿舍大院安全隐患排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97.2%。主要产出和效果:解决了矛盾纠纷,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的安全出行。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青松巷50号宿舍大院安全隐患排除项目

实施单位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管部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5

总量

2.43

97.2%

其中:财政资金

2.5

其中:财政资金

2.43

97.2%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拆除车库,修复围墙,解决矛盾纠纷,及时排除隐患,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拆除车库

1

1

100%

接到排除安全隐患通知后,我委迅速组织人力了解情况,制定方案,签订合同,15天内圆满完成排危任务,节约资金0.07万元,保障群众安全出行,获得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

平整地面

1

1

100%

排除障碍

1

1

100%

修复围墙

1

1

100%

保障群众安全

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100%

100%

群众满意度

100%

10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不涉及政策或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6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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