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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276L/2021-000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5 |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暗访督查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坚决纠治安全制度不落实、履行责任不到位、安全监管不较真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养老机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局党组会议安排,市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暗访督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督查分工
暗访督查工作在养老服务处的具体指导下,组建5个联合检查组,分片组织实施。
第一组组长:周国强,组员:邱镜渝,负责渝中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
第二组组长谢怡,组员余方杰,负责万州区、忠县、开州区、奉节县、云阳县、城口县;
第三组组长杨家云,组员石磊,负责长寿区、垫江县、梁平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南川区;
第四组组长何波,组员何擎天,负责涪陵区、丰都县、石柱县、武隆区、彭水县、秀山县;
第五组组长阮军,组员刘钊,负责江津区、合川区、璧山区、铜梁区、大足区、潼南区。
三、督查内容
对照《重庆市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检查表》(见附件)罗列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22项重大风险隐患指标,抽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管理、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
四、督查对象
每个区县暗访督查收住人员多、管理服务相对薄弱的公办福利院或民办养老机构各1—2家。
五、督查方式
按照督查分工,以“四不两直”方式实地督查,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询问、现场检查等形式组织开展。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检查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认真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各受检单位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漏洞,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切实把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隐患找准确、找仔细、找到位。
(二)搞好后勤保障。由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第一、二、三社会福利院各派遣1辆车保障主城外区县用车。督查主城区的车辆自行保障。主城区、近郊区县不在外住宿,主城区、近郊区县餐费、远郊区县食宿费用按规定回本单位报销。
(三)做好个人防护。实地督查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戴好口罩,在限定区域和路线活动,避免与养老机构交叉感染。
(四)遵守八项规定。尽量避免干扰基层一线正常工作,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不接受请吃,不收受礼金礼品,不到禁止场所活动。
(五)及时报送信息。根据督查情况,各检查组应及时分类汇总受检区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罗列清单,建立台账。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形成检查报告,于2021年1月7日前交养老服务处,联系人:谭竞,联系电话:13983166400,邮箱:492798084@qq.com。
附件:重庆市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检查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重庆市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检查表
序 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式 | 问题及隐患 | 整改建议 |
1 | 采取预约探视、控制流量的方式开展探视服务;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需经常外出看病的老年人,应由亲属接回居家养老或联系医院住院治疗;工作人员在家休息的,不得到人员聚集场所活动;外来工作人员因特殊原因进入养老机构的应登记,在指定区域和路线开展工作,并做好进院前防护准备 | 有出入院管理制度,有外出手续履行记录,外来人员入院登记并做好检测为符合 | 查看出入院制度、外出记录和入院登记记录,询问老年人及工作人员 | ||
2 | 新入住老人、新入职员工应进行核酸检测,机构老人及员工外出一周以上的,应进行核酸检测 | 按要求进行全部检测的为符合 | 查看新入住老人、新员工和一周以上外出人员名单,对应查看检测报告 | ||
3 | 生活、疫情防护物资的采购管理应采用配送、网上订购等无接触式的配送方式 | 采用无接触配送为符合 | 询问采购管理人员 | ||
4 | 做好老年人常态化监测。早晚测量老年人体温,搞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做好老年人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健康记录 | 每天早晚两次为老人测量体温为符合 | 查看记录,询问老年人 | ||
5 | 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类型(火灾、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老年人自伤、跌倒、窒息、噎食、误吸、走失、烫伤);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原则;处理流程;工作要求 | 有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详细 | 查预案,询问相关人员是否知晓自身在预案中的角色、职责 | ||
6 | 食品加工与制作符合食品监督管理要求,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 如发现过期、腐烂食品为不符合 | 现场检查,询问进采渠道是否正规 | ||
7 | 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并有效执行 | 每种留样样品不少于125克;标注品名、时间、餐别、采样人;0℃—4℃冰箱正常使用;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有1项未做到即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相关记录,现场查看留样样品,询问工作人员 | ||
8 | 食堂管理规范 | 食堂管理正规有序,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卫生为符合 | 现场查看 | ||
9 | 药品管理应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 遵照医嘱用药,药房内无过期药品,居室内无私存药品现象为符合 | 现场查看 | ||
10 | 老年人分区管理服务 | 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分自理区、半失能区、全失能区服务,特别注重认知症障碍患者分区服务为符合 | 现场查看,询问工作人员 | ||
11 | 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状况,对出现的心理和情绪问题,提供相应服务,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 做到2项即为符合 | 查看制度、工作记录,随机询问老年人 | ||
12 | 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有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符合 | 查看人员名单、询问院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对职责的知晓情况 | ||
13 | 加强刀具管理 | 厨房刀具使用后集中保管,老人房间无管制刀具、水果刀 | 现场查看 | ||
14 | 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交接班和记录 | 提供24小时服务,且有相关记录,为符合;有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但不完整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交接班记录、行政值班记录,调取监控录像查看夜间值守情况 | ||
15 | 老年人浴室、居室内等非吸烟区域应禁止吸烟,如有需要,可设立吸烟区域 | 设吸烟区、禁烟标示为符合 | 现场检查老人房间有无打火机、香烟,随机询问老年人 | ||
16 | 符合消防部门相关要求,配置齐全的消防设施设备 | 规范配置消防设施,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喷淋装置运行正常为符合 | 现场检查消防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工作人员是否会操作使用 | ||
17 | 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白天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每日各不少于2次 | 白天夜晚防火巡查;月防火检查;季安全培训、消防培训;半年消防演练和应急演练 | 查记录、图片或录像,询问演练组织程序、教育培训内容方式、防火检查巡查内容 | ||
18 | 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并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 | 各项中有任何1点达不到为不符合 | 现场查看,检查安全管理员遇到火灾报警器动作后,能否正确处置 | ||
19 | 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 | 有1项未做到为不符合 | 现场查看 | ||
20 | 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 有1项未做到为不符合 | 现场查看 | ||
21 | 定期检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维护保养、使用管理情况,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 有1项未做到为不符合 | 现场查看有无私拉乱接、擅自使用电烤炉热得快电热毯现象,查看维护记录 | ||
22 | 燃气安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燃气设施使用正确,无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无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清洁干净卫生,周围无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 | 有1项未做到为不符合 | 现场查看 | ||
受检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 检查组组长签字: 时间:2020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