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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4799/2025-0011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5-06-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6-09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教委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优待政策
日期:2025-06-0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优待政策

1.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

2.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20分。

3.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6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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