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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10091384799/2026-0009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7
  • [ 发布日期 ]
  • 2026-04-07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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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查自评报告
日期:2026-04-07

秀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查自评报告

近年来,秀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和《重庆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渝教基发〔202143号)等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秀山县是重庆东南门户,位于渝、鄂、湘、黔四省(市)毗邻地区,处在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主动脉上。幅员面积2462平方公里,辖5个街道、22个乡镇,总人口67万。因“秀山花灯、秀山民歌”而得名,有“小成都”之美誉。先后获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等殊荣。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434.86亿元、增长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0亿元、增长5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46元、增长4.6%

秀山县现有义务教育学校133所,其中小学111所(含教学点6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1所、初级中学附设小学班1所、完全中学附设小学班1所)、初中21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1所、完全中学初中部1所、独立校区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现有义务教育学生66943人(小学43381人、初中23450人、特教112人),专任教师4943人(小学3073人、初中1851人、特教19人)。

二、指标达标情况

(一)资源配置

指标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84所小学全部达标;21所初中全部达标。

指标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

84所小学全部达标;21所初中全部达标。

指标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84所小学全部达标;21所初中全部达标。

指标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84所小学82所达标、2所化解后达标;21所初中19所达标、2所化解后达标。

指标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84所小学73所达标、11所化解后达标;21所初中16所达标、5所化解后达标。

指标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84所小学67所达标、17所化解后达标;21所初中14所达标、7所化解后达标。

指标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84所小学全部达标;21所初中全部达标。

上述7项指标,小学校际差异系数为0.371,初中校际差异系数为0.229,符合“小学校际差异系数小于或等于0.50,初中校际差异系数小于或等于0.45”的要求。

(二)政府保障程度

指标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实施《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凤起小学、南部新城小学、香林路小学、凤凰初级中学高新区校区、民族初级中学城南校区5所学校建成投用,增加义务教育学位8660个,学校布点基本满足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一是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新建及改扩建学校均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重庆市相关规范及标准进行建设。二是在县委编办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学校布局情况和学生数量变化情况,每年对学校编制进行动态调整。三是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全额预算小学教育720//年,初中教育940//年,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残疾随班就读7000//年。四是严格执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配置教学仪器设备。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三: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2016年及以前建成的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数量应符合要求,在保证音乐、美术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不限制单间教室面积。最大班额低于3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不低于本校普通教室面积)

2016年及之前规划建设的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数量未达标学校9所(小学5所,初中4所),主要集中在城区学校。2016年以后建成的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数量及面积均达标。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化解招生压力,不达标学校将在2030年前全部化解达标。

自评结论:基本达标。

指标四: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对于一个独立代码、一个独立法人、但有多个校区的“学校”,以独立校区为统计单位。对于2010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比超过50%的学校,其学校规模按小学、初中均不超过24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3000人评估)。

东风路小学、迎凤小学、鹭秀小学等3所小学和凤凰初级中学、凤起初级中学、民族初级中学、育才中学等4所初中均超规模。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县委、县政府在教育布局规划、化解招生压力等方面持续加压加力,所有小学、初中学校规模相关指标2030年前达标。

自评结论:基本达标。

指标五: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1824个班级,标准班额1806个,非标准班额18个,达标比例99%。小学111所,“标准班额”达标102所,达标比例91.9%;初中21所,“标准班额”达标21所,达标比例100%。我县将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优化校点布局,积极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加快规划学校建设,调整招生划片范围,增加学位总量,继续严格落实市教委“三对口”政策,按计划招生,均衡编班,将做到起始年级不出现非标准班额,逐年消除非标准班额。

自评结论:基本达标。

指标六: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全县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49所均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公办义务教育法人小学片区学校,对不足500人的小学按当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倾斜补助100人公用经费。对不足600人的初中学校(含一贯制初中)按当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倾斜补助100人公用经费。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七: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2025年秋,全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12人,按7000//年已拨付公用经费。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八: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14.78万元,高于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2903元,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九: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我县高度重视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积极落实各级各类培训项目,建立“研训一体”工作模式,形成了国培、市培、区培、校培四级培训体系。每年开展新教师培训、名师工作室、信息技术等培训项目。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均达到100%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县教委在县委编委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每学年对学校编制和岗位进行动态调整,并报县委编办备案;根据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岗位总量,对岗位设置方案实施动态调整,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一: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2025年,全县共有2511名教师符合交流轮岗条件,实际参与交流轮岗教师536名,占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21.3%。其中,109名骨干教师参与交流轮岗,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3%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二: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按照国家、市级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教师队伍建设,严格专任教师管理,严把新教师入口关,定期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切实落实教师“持证上岗”。目前,全县在岗专任教师4943人,其中持有教师资格证4943人,占比100%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三: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我县严格落实“平安招生、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实行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小学就近划片入学100%、初中(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100%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四: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严格执行市教委普通高中招生相关文件要求,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内初中,并向农村初中倾斜。2025年,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总数3740人,分配名额2835人,占比75.8%,注重向农村初中倾斜。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五: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开展相关专题教育活动。2025年秋期,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1671人,在公办学校就读1671人,就读比例100%

自评结论:达标。

(三)教育质量

指标一: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机制,2025年,全县初中毕业生8037人,三年前招生8058人,三年内,转入学生242人,转出216人,休学112人,复学76人,死亡11人,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为100%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多措并举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2025年秋期,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共计1002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112人,随班就读790人,送教上门90人,入学率99%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三: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全县所有学校均建立章程,并在县教委备案,覆盖率100%。所有学校均实现了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办公信息化程度较高、教育教学网络化程度较高。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四: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我县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按照国家、市级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安排学校公用经费。2025年预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总额6939.83万元,预算教师培训费359.01万元,教师培训预算数占公用经费预算数的5.17%。各学校在公用经费中支出教师培训费比例高于5%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五: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我县大力实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认真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工作,教师能熟练运用、合理使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各学科建有与教材章节相匹配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学校设施设备利用率较高。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六: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我县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近3年内全县无校园欺凌、意识形态安全等重大恶性事件。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七: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我县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切实开齐开足课程;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学秩序;全面开设劳动课程,配齐配足专兼职劳动教育教师,把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列入课表,保证了学生劳动实践时间不低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的50%。所有小学、初中做到了校校有满足劳动教育需要的劳动基地或场所。一些学校还开发了富有成效的、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八:无过重课业负担。

我县积极落实“双减”政策,严格执行“五项管理”规定,严把校外培训管理关,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全覆盖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确保学生每天锻炼时间2小时以上,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定,没有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

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III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待接受国家义务教育优均质量监测。

(四)社会认可度

待接受问卷调查。

(五)一票否决

我县不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不存在违规择校行为,不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不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不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没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动、协同联动,为优质均衡发展强引领

一是专班化推进。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列为民生领域重点工程,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县政府务会议、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专题会议定期研究创建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各方责任,涉及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等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高标准谋划。印发《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秀山自治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务分解方案》《秀山自治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分工协作方案》,实行挂图作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严要求督办。坚持把义务教育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实事督查督办范畴,充分发挥责任督学职能,严格落实挂牌督导制度,以督促建、以督促改,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形成全县上下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城乡一体、均衡配置,为优质均衡发展提质效

一是扩容提质。实施《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累计投入约6.2亿元,新建凤起小学、南部新城小学、香林路小学、凤凰初级中学高新区校区、民族初级中学城南校区等5所,改扩建梅江镇中心校、妙泉镇中心校、溶溪镇中心校等学校18所,新增城区优质学位8660个,有效缓解了入学压力。二是整合资源。稳妥撤并农村义务教育校点23所,9所学校办学类型,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更加均衡。三是统一标准。坚持城乡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个一体化”,确保城乡学校同步发展。

(三)坚持立德树人、多育协同,为优质均衡发展注活力

一是思政铸魂。将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探索多样化教学模式,积极推动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凤翔小学、东风路小学获评市级“红岩思政”育人品牌优秀案例。二是德育为先。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基本遵循,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网络,凤凰初级中学、馨园幼儿园获评“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品牌学校”。三是体教融合。开齐开足艺体课程,大力推进“一校一品”特色发展。全县39所学校入选市级以上体育艺术等特色学校,其中国家级27所,逐步实现“一校一品、各美其美”的生动局面。

(四)坚持引培结合、培师赋能,为优质均衡发展增动力

一是精准配置师资力量。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25名,考核招聘教师181名,小学师生比达到1:19、初中师生比达到1:13.5,师资配备更优化。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培养。近五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均培训学时达72小时以上,五年360学时完成率100%。累计选派20余名管理干部赴山东德州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省市、20余名管理干部赴重庆合川对口协同发展地区跟岗学习。深入实施教研工程,培育市县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26个,培养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8名,骨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三是深化教师轮岗交流。2023—2025年,全县交流轮岗教师比例分别达21.6%24%21.3%,骨干教师交流比例分别达21.2%20.2%20.3%,有效促进县域教育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五)坚持保教提标、数智驱动,为优质均衡发展固根基

一是强化保障投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85%2025年预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总额6939.83万元,教师培训费359.01万元,教师培训预算数占公用经费预算数的5.17%,为教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深化数智融合。全县学校实现班级多媒体设备全覆盖,推动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整合。三是优化办学模式。启动“三层级四模型”义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组建19个教共体,覆盖城乡学校70所。推动“有学上”向“上好学”加速转变。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教育强县建设,以更坚定信念、更昂扬斗志、更强烈担当,投入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中,全面提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一是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持续加大投入,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同时,稳妥有序整合“小散弱”乡村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二是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聚焦师德师风建设、补充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加大培养和交流轮岗力度、完善教师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教师素质修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城乡师资均衡。三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巩固“双减”成果,聚焦课堂教学主阵地,全力提升课程实施质量,着力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育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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