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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4799/2024-001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春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08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春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委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渝财教〔201427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申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教财函〔201729号)和县财政局县教委《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教发〔201761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县教委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幼儿园,附属幼儿园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

(二)补助标准

受助幼儿保教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即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生活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20天计算,即每生每年补助660元。已享受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不再享受生活补助。

二、申报程序

各学校(幼儿园)必须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和学校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数据比对核查,摸清核准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并完善原已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资助对象的评审工作。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或其监护人要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印证材料给学校存档备查。经评审拟受资助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受助学生名册电子文档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存档,再由县教委报县财政局审核后预算安排补助资金到相关学校。

三、数据比对查询相关要求

(一)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重庆市贫困人口农户公开查询网址查询(网址为:http://aaa.fpb.cq.gov.cn:8100/plbd/loginPublic需用谷歌浏览器打开)或见县振兴局提供名单。

(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见县残联提供名单。

(三)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特困、农村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等,见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名单。

(四)县外市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市级资助系统上查询,市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全国资助系统上查询。

各部门提供数据将发至秀山学前教育资助交流群,群号:238343220。部门提供数据为内部工作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外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有关事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不得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拒绝学生入学。受助学生保教费和生活费严禁“先收后退”。各学校(幼儿园)必须按照事业收入的5%提取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本园受助幼儿保教费和生活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

(二)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幼儿园做好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2)、资料收集;受助学生评审、受助名单公示等工作。同时,以中心校(法人学校)为单位汇总收集学生申请资料存档备查,并做好资助统计表和资助名册的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幼儿园闭环整改,确保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学期中教委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幼儿园落实政策情况进行核查,对令行不改的,教委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学校(幼儿园)要持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

(五)请各学校(幼儿园)务必于2024223日前将2024年春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汇总表和申请材料以及秀山县2024年春期公(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统计表报送至中心校或法人学校,229日前各中心校或法人学校将审核、汇总后的2024年春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汇总表(附件3)、秀山县2024年春期公(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档通过OA系统上报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田勤珍处。联系电话:76868985

附件:1.《县教委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学前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2.秀山县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3.秀山县2024年春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汇总表

4.秀山县2024年春期公(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统计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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