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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4799/2026-0008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5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教委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2-0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培训师资人才,开展相关教学研究及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全县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教育的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进行方向性引领;负责学科教学质量的评估与监控工作;指导与管理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和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立以下内设机构: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行政事务管理;教研部(含小学教研部、中学教研部),负责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等;培训部,负责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业务的短期培训提高工作等;科研部,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科学研究工作等;后勤处,负责本单位的后勤保障和财务工作。业务上均受秀山县教委的管理和指导。

本单位2026年实有编制人员41人,实际在编在岗事业人员41人。遗属人员2人。退休人员54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局管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1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6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8.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新增4人,人员工资及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增加,新增职工失业保险费。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13.3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889.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8.7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68.5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9.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3.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37万元,比2025年增加13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37万元,比2025年增加168.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新增4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1万元,比2025年减少29.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39万元,督导运行经费2万元。

本单位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比2025年增加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5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把我单位事业编制用车纳入2026年财政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所以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1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组织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接受捐赠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建筑物购建、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无形资产购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以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联系人:万友江          联系方式:023-7686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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