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贤雅居书画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注销的批复
秀山教发〔2026〕49号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贤雅居书画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终止办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教委审核并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终止办学。
二、你公司应依法完成财务清算、妥善安置在校学员、结清教职工工资及债务,并按规定向县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三、你公司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停止一切办学活动,不得再以原机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等业务。
特此批复。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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