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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3643/2023-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3-10-1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经县委编办审核,2019年第2次县委编委会议审定,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经2020年第3次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更名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为县交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行业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智能化、信息化等服务工作;参与维护公路运输市场的秩序,维护行业内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参与调解营运证牌、经营范围、服务质量等公路运输纠纷;做好战备、抢险救灾、重点大宗、车站集散等物资的运输组织服务工作;做好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及其相关业务的服务工作,切实做好客、货运输的流量、流向调查研究,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开展行业统计,掌握公路运输行业经济发展情况,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基础台帐,及时汇总,为上级提供有关行业动态及发展情况;完成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机构设置我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有在职职工15退休职工9人。设有6个科室,其中有行政办(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财务科(负责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交通运输行业各项财经法规的贯彻、落实、执行、检查工作)、安全科(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各类安全档案,做到行业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基础工作台帐有据可查,检查指导行业安全管理)、综合运输科(承担执行道路货运行业发展规划、服务标准规范及监督实施的事务工作负责对客运市场的检查、指导工作,调解客运纠纷,如发现有客运违法行为,依法移交给执法部门处理负责对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汽车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和业务进行指导工作调解驾乘纠纷,如发现有客运违法行为,依法移交给执法部门处理)、驾培维修科(负责对驾培业户开业技术条件的核准工作及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技能鉴定工作提供指导服务指导维修企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开展技术比武及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及运输事务科(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技能鉴定工作提供指导服务).

单位构成我中心属于二级单位,无下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2022年度单位收入总计1526.35万元,支出总计1526.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86万元,增加19.2%,主要原因是城市公交购买服务、区县道路运输事务机构专项经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市级补助等项目引起。

收入情况2022年度单位收入合计150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84万元,增长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4.23万元,增长53.4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数少,及城市公交购买服务、区县道路运输事务机构专项经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市级补助等项目引起。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5.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31万元。

支出情况2022年度单位支出合计152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85万元,增长1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87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数增加,基本支出略有增加引起。其中: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54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人员减少引起。

2)卫生健康支出14.7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万元,减少2.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费支出引起。

3)交通运输支出1443.67万元,占9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06万元,增长12.1%;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公交购买服务、区县道路运输事务机构专项经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市级补助等项目等引起。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0.3%,年初无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引起。

5)住房保障支出14.44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4万元,降低4.9%;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人员减少引起。

结转情况年末结转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3万元,主要是支出项目均无结转资金引起。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万元,降低64%;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降低8.6%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租赁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万元,降低6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8万元,下降61.7%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办公经费、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要求。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购置费0.0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全部用于租赁用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单位对部门整体自评,详见自评表。我单位对项目支出中的2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二级项目涉及资金617.89万元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自评得分达到预期效果,全部完成预期目标。2022年我单位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随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单位预算管理理念开始转变,单位更加认识到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明确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了预算的规范性,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随意性,促进了资源整合,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高。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220-县交通局

部门
联系人

张艺

联系电话

023-76865391

自评总分
(分)

96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366.48万元

1526.35万元

1526.35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客运站管理

%

3

12

3

12


维修企业管理

%

1

12

1

12


资金支付率

%

100

12

100

12


安全管理

20

15

20

15


市场整治

%

20

15

20

15


预决算及时编制率

%

100

10

100

10


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100

10

100

10


公众满意度

%

90

10

90

1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城市公交购买服务

政策知晓率

100

%

25

25

27


97

补助标准

960

/人年

35

35

38


企业数量

1

30

30

32


2

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市级补助

车辆数量


370

20

30

33


96

企业数量

1

25

25

26


政策知晓率

100

%

35

35

37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单位对部门整体自评,详见自评表。我单位对项目支出中的2个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涉及资金617.89万元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自评得分达到预期效果,全部完成预期目标。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逐步推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加快项目支付审批流程。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谨科学、结合实际制定年初预算,重大支出项目做到有计划、有监督、有评估。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张艺,023-7686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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