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科学管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607地质队开展《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发〔2015〕15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将《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调整基本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旨在优化秀山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适应资源转型发展需求。调整方案主要包括矿产资源概况、规划编制实施情况、调整必要性、调整内容等方面。将新增开采规划区块2个,优化开采规划区块1个,取消开采规划区块1个,新增勘查规划区块3个,其余均按照原规划实施。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麻老师
联系电话:023-7689516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607地质队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60号(401320)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3-62848203
电子邮箱:1214957490@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规划名称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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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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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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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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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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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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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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