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639G/2024-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7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0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6.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7.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12.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13.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4.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5.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16.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17.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本级)为公安局二级预算单位,内设20个职能科室和22个派出所,分别是:办公室、情指中心、政治处、督察大队、政保大队、纪律检查室、警务保障室、出入境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校保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食药环侦大队、网安大队、刑侦大队、特警大队、交巡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中和派出所、乌杨派出所、平凯派出所、清溪派出所、隘口派出所、膏田派出所、溶溪派出所、溪口派出所、官庄派出所、龙池派出所、宋农派出所、妙泉派出所、涌洞派出所、石堤派出所、洪安派出所、雅江派出所、峨溶派出所、梅江派出所、兰桥派出所、钟灵派出所、石耶派出所、里仁派出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7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3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99.0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9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生活补助支出等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732.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517.9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9.87万元,结转上年199.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9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92.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9.2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3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9.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33.76万元,比2023年增加89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8.96万元,比2023年增加792.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增加,主要用于人员、日常运行等;项目支出2523.85万元,比2023年增加99.2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成本增加。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543.38万元,比2023年增加128.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2023年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88万元,比2023年减少46.1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180万元,比2023年增加18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75.81万元,比上年减少39.14万元,主要原因是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23.8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09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2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人:邓国军      联系方式:7663693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