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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7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3-03-0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6、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7、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12、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13、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4、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5、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16、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17、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查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内设19个职

能科室和20个派出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17334.6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90.12 万元,上年结转 255.44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416.61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255.4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942.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75.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43.66万元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17334.6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576.6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174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39.17万元,住房保障 833.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672.05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966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1293.95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334.6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334.68  万元,比2022年增加 142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909.52 万元,比2022年增加 2966万元,主要原因是辅警经费纳入基本支出进行核算,同时看守所、交巡警大队取消一级预算纳入县公安局统一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680.6万元,比2022年减少 1293.95 万元,主要原因是辅警经费纳入基本支出进行核算。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538.5 万元,比2022年增加 45.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2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 4.5 万元,比2022年增加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9  万元,比2022年增加 49  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及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久,维修维护成本加大;公务用车购置费 175 万元,比2022年减少  5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更换采购执法执勤车辆过程中,采购金额下降,所以2023年预算中,参考2022年采购金额进行预算,减少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934.64 万元,比上年增加 88.2 万元,主要原因为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增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预算及交巡警大队取消一级预算纳入县公安局统一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68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0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勤执法用车 109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勤执法用车 12 辆(报废更换)。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国军  联系方式:023-7663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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