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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639G/2023-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3-10-1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6.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7.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12.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13.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4.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5.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16.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17.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9个职能科室和22个派出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本级)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5,800.89万元,支出总计15,800.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6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部分开支基本由本级支出,工资和社保调标。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5,80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3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部分开支基本由本级支出、工资和社保调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00.89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5,800.8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44.6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部分开支基本由本级支出、工资和社保调标。其中:基本支出11,330.46万元,占71.7%;项目支出4,470.43万元,占28.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00.8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4.6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部分开支基本由本级支出、工资和社保调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0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3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部分开支基本由本级支出、工资和社保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9.72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部分开支基本由本级支出、工资和社保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0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3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部分开支基本由本级支出、工资和社保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9.72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部分开支基本由本级支出、工资和社保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4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去世民警抚恤金。

2)公共安全支出13,631.97万元,占8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2.55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有部分支出是由本单位支出,疫情物资较多。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7.79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74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调标。

4)卫生健康支出418.66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9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调标。

5)住房保障支出460.98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35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3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5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8.36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去世民警抚恤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保及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87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0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物资采购量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禁毒教育基地项目已支付完毕。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1.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7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疫情防控期间支出较大,交巡警部分支出由本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3.55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疫情防控期间支出较大,交巡警部分支出由本级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167.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执法执勤车辆采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1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9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成本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车辆加油费及车辆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80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支出较大,交巡警部分支出由本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9.56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支出较大,交巡警部分支出由本级开支。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90.0%,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4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7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7.00元,车均购置费13.97万元,车均维护费2.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0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法培训是20221月支付。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8.3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用、水电费、物管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0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9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15853.2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弥补了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转移支付资金得到了规范使用,提高了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和装备经费的使用效益。

秀山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秀山县公安局

部门
  
联系人

邓国军

联系电话

76636932

自评总分
  
(分)

95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开支各种党建活动,着力加强班子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从严治警,提升公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加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通过健全情报、指挥、勤务、舆情一体化实战运行机制,提升我县防范能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打击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抓好维稳安保工作,全力维护秀山县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4、开展禁毒、缉毒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集中禁毒宣传和品牌宣传。

5、开展全县道路交通执法管理,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畅通。

6、严格财经纪律、规章制度执行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做好业务用房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7、通过加强民警教育培训,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程序合法,执法公平公正,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整体形象。


"1、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开支各种党建活动,着力加强了班子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从严治警,提升了公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加了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通过健全情报、指挥、勤务、舆情一体化实战运行机制,提升了我县防范能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打击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抓好维稳安保工作,全力维护了秀山县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4、开展禁毒、缉毒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集中禁毒宣传和品牌宣传。

5、开展全县道路交通执法管理,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畅通。

6、严格财经纪律、规章制度执行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做好业务用房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7、通过加强民警教育培训,提高了办案质量,确保了办案程序合法,执法公平公正,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整体形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办理各类案件

1200

7

1200

7


采购警用装备

60

7

60

7


反电诈业务学习培训

人次

300

5

300

5


开展反电诈宣传

3

5

3

5


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2

5

2

5


全年刑事案件起诉人数

50

5

50

5


自办毒品案件起诉人数

7

5

7

5



保证办案治理

%

100

7

100

7



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率

%

90

5

90

5



全天巡逻防控

%

100

5

100

5



确保各类警情得到及时、精准处置

%

100

7

100

7



涉嫌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基础信息采集率

%

100

5

100

5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率

%

100

5

100

5



保障辖区治安持续平稳


定性

7

1

7



经济损失挽损金额

万元

1100

5

1100

5



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定性

5

1

5



对办案人员满意度

%

95

5

93

3.95



公安执法满意度

%

95

5

92

3.42


秀山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车管所查验大厅租赁费

租赁数量

5

10

5

10


86.97

租赁时间

1

20

1

20


租赁单价

20000

/

20

20000

20


机动车业务办理提升率

20

%

20

20

20


受益群众满意度

98

%

20

97

17.96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2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5853.27万元,从评价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弥补了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转移支付资金得到了规范使用,提高了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和装备经费的使用效益。

1.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开支各种党建活动,着力加强班子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从严治警,提升公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加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通过健全“情报、指挥、勤务、舆情”一体化实战运行机制,提升我县防范能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打击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抓好维稳安保工作,全力维护秀山县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4.开展禁毒、缉毒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集中禁毒宣传和品牌宣传。

5.开展全县道路交通执法管理,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畅通。

6.严格财经纪律、规章制度执行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做好业务用房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7.通过加强民警教育培训,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程序合法,执法公平公正,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整体形象。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邓国军 023-7663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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