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2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0月10日,秀山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和《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巡视巡察工作方针,严格遵照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及“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2025年10月10日巡察反馈会召开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议,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三张”清单,形成上下联动的领导体系,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责任到岗、措施见效。2025年11月10日,召开局机关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不足、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强化问题导向,落细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坚持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从点上到面上提出了85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了牵头领导科室、整改时限,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机制,锚定整改期限目标,立行立改一体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强化督查问效,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全过程的日常监督和跟踪问效,先后5次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强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对整改难度大、进度相对滞后的事项,主要负责人直接督导、跟踪盯办、重点突破,坚决保障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确保整改事项严格按照要求深入改、彻底改、改到位。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白文桥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精准高效落实。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克服“过关”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亲自率先垂范,做好靠前指挥。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5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严肃整改纪律,确保整改实改。对整改不力、效果不彰的情况进行严肃批评,责令限期“补火”。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绝不回避、绝不遮掩、绝不推诿,主动查摆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作深刻自我批评,接受同志们的监督。
截至2026年3月31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29个具体子问题(制定的8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23个(已完成77条),未完成整改6个(未完成8条);出台、代拟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16个。其中,因保密相关制度规定,3个具体子问题,12条整改进展不予公布。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新时代财政管理职责不够有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浮于表面。
(1)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深入。2020年至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105次,49次未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占比46.7%;2020年至2024年党组会议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时,机械地按照准备材料进行学习,未开展思想交流;对2023年、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未组织学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做到“第一议题”规范化。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明确学习重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二是确保“第一议题”实效化。狠抓学习研讨交流制度落实,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要求进行领学,并结合财政实际深入交流研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2025年8月自巡察指出问题以来,县财政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学习交流程序,结合工作实际深化学习研讨7次。2026年截至3月底,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学习研讨6次。三是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坚持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2025年共召开党员大会5次、干部职工会9次,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各级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
(2)落实“三攻坚一盘活”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资产盘活、资金回收等工作有差距。国有资产盘活不够有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闲置浪费现象。县社会福利中心土地55亩、套房60套2.5万平方米,原值6520万元的资产闲置浪费,截至2025年7月资产未盘活;2023年重庆市锦绣置业有限公司取得C65、C66地块用于商品房开发,部分空地未完成补偿,导致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5544.07万元,截至2025年7月未缴纳。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确权进度。督促并配合县民政局完善办证手续,县社会福利中心已于2026年1月2日取得土地使用证,证件号为渝(2026)秀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63037号。二是加大盘活力度。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指导县民政局加快资产评估、公开挂网等流程,推动县社会福利中心高效处置,预计2026年12月前完成盘活处置。三是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严格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置资产,履行报废、拍卖等手续,提高资产处置效益。如2025年4月指导县纪委监委机关处置资产33件、账面原值共计22.196万元;2025年10月指导县委组织部处置资产5件,账面原值共计1.562万元。
(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差距。2023年第7次、第10次、第13次学习会议,只有集中学习,存在学而不研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印发并实施《2025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秀山财政党组〔2025〕10号),2025年县财政局党组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紧扣学习主题和重点内容,结合财政实际开展专题研讨,深化理论理解和运用,力争学深学透,推动成果转化运用。二是健全机关学习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局机关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规范学习管理。
2.筑牢根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预算编制不够精准。2022年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8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537.2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编报;2023年预算追加96笔、3115万元,2024年预算追加119笔、3036万元,2024年对比2023年预算多追加23笔,占比19.33%。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落实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如实编制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等,按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完成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奋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提出“破基数、建标准、强统筹、增绩效”四维改革框架,代拟《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县政府办工作通知〔2025〕99号),全面运用于2026年度预算编制。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培训。组织召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会议,同步开展预算编制工作政策、绩效目标编制政策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财务人员预算编制能力和水平。四是严格管控追加预算。不断优化流程、规范程序,从严预算追加,引入年度中预算公开评审,提升预算追加质效。2025年度未动用预备费,组织实施公开评审3次,评审项目20个、2711万元,审定项目20个、1991万元,审减率26.56%。
(2)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够到位。2024年8月市财政下达的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专项资金1082万元直到2024年10月才分配至实施单位,超过规定时间51天;2024年县住房城乡建委超范围使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37.24万元用于项目监理和新闻宣传等支出事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及时完成滞后资金分配下达,并对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工作,明确时限要求,规范分配流程。同时,召集预算科、经建科、社保科等9个资金管理业务科室,开展《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渝财预〔2016〕296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专项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3)库款保障水平不够高。2022年1月、3月、12月,2023年1月、3月,2024年12月均低于财政部规定的库款保障水平合理区间下限0.3。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落实月报制度。按月及时报送库款月报,合理控制支出节奏,逐步消化支付流程中未支付的资金。2025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57亿元,增长4.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54亿元,增长5.0%。二是实时监控库款水平。自2025年10月以来,无库款水平低于0.3的情况,大额支付按程序报批后有序执行。2025年12月底库款保障水平为0.3,2026年1-3月库款保障水平分别为1.4、0.3、0.4,均未低于财政部规定的库款保障水平合理区间下限。
(4)财政监督不够主动。截至2024年12月,未定期清理非税专户暂存款2700.73万元,未及时缴库资金2249.72万元,未及时清理并销户42个单位55个银行账户;2020年至2025年监督执法科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仅2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理非税暂存款。严格按照非税专户管理办法,非税资金在5个工作日内缴入金库,2025年年底非税余额22568.57元已于2026年1月4日调整期缴入金库,非税专户实现余额清零。2026年一季度非税累计缴库159594万元。此外,督促各问题单位及时注销相关银行账户,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除公安局(交警大队)、老干部活动中心、投资促进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执法支队、卫健委等单位共计8个账户因实际需用于发放优抚等特殊人群待遇、收缴医疗费用、社保补缴等原因进行了保留,其余47个银行账户均已撤销完毕。二是加强财会监督力度。2026年3月18日,印发并实施《财政财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同时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督促各单位新开设银行账户均需县财政局审批核实批复后再行开户。截至2026年3月底,财政审批通过新开设账户38个,均有具体用途。三是准确及时移送线索。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3月底,暂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如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将按程序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
3.深化制度改革保障财政管理不全面。
(1)预算绩效评审周期过长。2020年至2025年项目评审678个,其中有187个项目评审超过1个月,占比27.5%,有255个项目评审超过2个月,占比37.6%,有236个项目评审超过3个月以上,占比34.8%,不符合秀山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指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21〕102)文件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议定评审合理周期。2025年10月24日,组织县规资局、县交委、秀兴集团、秀城集团、秀景集团等评审业务较多的单位及企业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评审周期合理时限。经会议讨论确定,项目预算造价绩效评估周期为,送评金额1000万元以下26个工作日,送评金额1000-5000万元28个工作日,送评金额5000万-1亿元31个工作日,送评金额1亿元以上33个工作日;项目结算复核审查周期为,送审金额400万元以下29个工作日,送审金额400-5000万元34个工作日,送审金额5000万元以上37个工作日。二是加快平台开发建设。已完成“财政支持项目资金管理”一件事平台的开发建设,目前平台已正常使用。该平台通过线上报审、部门联动、智能辅审、流程可视等功能,辅助提升评审工作效率。2025年6月至2026年3月项目评审242个,其中42个项目评审周期1个月以内,占比17.36%,76个项目评审周期1-2个月之间,占比31.4%,54个项目评审周期2-3个月之间,占比22.31%,70个项目评审周期3个月以上,占比28.93%。项目评审周期2-3个月的下降15.29%,超过3个月的下降5.87%。
(2)代理记账行业监管不到位。部分代理记账公司“无证经营”、低价竞争等现象依然存在,截至2025年7月存在无证经营代理记账企业30家。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无证经营”机构。2025年对全县30家“无证经营”的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二是积极督促跟进整改工作。2025年11月,针对还未整改的20家机构,印发《关于做好代理机构“无证经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定期核查机构整改情况。三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秀山财政发〔2025〕45号),联合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秀山联络处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抽查6家“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并督促整改到位。2026年8月,将结合市局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监督检查。四是联合部门形成监督合力。2026年1月,印发《关于协助对“有照无证”代理记账机构开展联合检查的函》,函请县市场监管局对剩余10家未整改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现场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各机构按要求及时完成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或是注销手续办理。截至2026年3月底,已整改20家,剩余10家机构正在整改中,定期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持续督促机构整改。五是适时视情开展行政处罚。2026年3月30日,印发《关于重庆联隽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行政处理决定》,并在秀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责令重庆联隽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限期整改。
4.改革创新提升国有企业治理能力不够强。
(1)国企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不够有力。经查阅资料,截至2025年7月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在推进商业一类国有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商业二类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等工作未按《秀山县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秀山委办发〔2021〕12号)规定执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修订完善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制度。印发并实施《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秀山国资发〔2025〕28号),规范工资总额管理、核定薪酬总额,从2024开始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强化清算监管,对存在超发工资总额、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违规行为的,采取“三项措施”(全额扣回超发工资;核减下一年度工资总额基数;扣减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的5%)。截至2026年3月底,《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功能分类认定方案(送审稿)》已经县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国资委备案,无需印发,该方案将依据企业功能分类结果,进一步细化并完善薪酬管理的全流程配套机制。二是举一反三完善国有企业相关管理办法。印发并实施《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秀山国资发〔2025〕471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加强县属国有企业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秀山国资发〔2025〕435号)等文件,全面强化对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
(2)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不到位。经查阅资料,国有企业采购一直未按《秀山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秀山国资发〔2024〕312号)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全流程采购工作监督乏力。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堵塞制度漏洞。截至2026年3月底,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初步形成了《关于规范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征求县属国企及相关单位意见,并经国资金融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目前已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预计2026年5月中旬前印发并执行。二是组织专题学习。2025年12月10日,召开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和招投标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组织县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集中学习采购管理制度《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3号)、《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文件,督促县属国企加强采购管理制度的内部学习。
5.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1)落实主体责任还存在薄弱环节。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2022年、2024年党组会仅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不符合党委(党组)会每年专题研究至少2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2021年、2022年领导班子述职报告中未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总结、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等重点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每年专题研究至少2次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要求,2025年3月29日、2025年7月16日县财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修改并印发县财政局班子分工文件《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秀山财政党组〔2025〕20号),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
(2)重要阵地重要领域管理存在漏洞。未建立意识形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谋划不够;未把意识形态纳入干部晋升、工作考核。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打造财政廉政文化墙,展示财政廉洁格言警句,着重党员活动室、图书室、机关宣传墙内容更新,让党员干部在耳濡目染中接受廉政文化熏陶。制定完善《县财政局意识形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管理举措,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健全完善《县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把意识形态作为机关干部职工职级晋升、选拔任用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3)管网治网工作还有不足。县财政局骨干网评员2人,2025年以来,分享率均低于1%,评论率均为0;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经后台查询,县财政局网络安全防护终端安装率低于1%。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网评员督促督导力度。督促骨干网评员深入微信视频号、抖音、今日头条等热门新媒体战线举报、转发、分享、评论。2025年12月11日,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预算绩效和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刘峰,对办公室陈某某、陈某、滕某、吴某等4名网评员进行约谈。参加约谈的网评员均表示,积极参与网评工作,务必保证分享率、评论率均为100%。二是及时安装网络安全防护终端。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安装山城侠网络安全防护终端,并定期进行检查,截至2026年3月底,已安装台式电脑135台、笔记本电脑12台,做到正在使用电脑的全覆盖,安装率100%。三是不断推进网评员队伍建设。增加骨干网评力量,在基础网评队伍中优选2名优秀网评员加入骨干网评队伍,及时更新10名基础网评队伍。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关键环节监管不够有力。
1.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020年至2024年县财政局党组未按《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讨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廉政风险分析研判不够,未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成效差,2020年至2025年7月,县财政局6名县管领导干部、3名中层干部受到组织处理,1名中层干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乡镇财政办公室8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2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专题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5年3月28日、2025年11月26日,县财政局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研判财政廉政风险,安排部署工作计划。二是全覆盖开展“以案四说”教育警示会。2025年6月27日,县财政局召开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案四说”教育警示会。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结算中心各乡镇(街道)财政室负责人参会,引导全县财政国资系统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三是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2025年7月22日、2025年8月11日,白文桥局长主持召开2025年乡镇财政管理结算中心新招录人员见面会暨集体廉政谈话会,对2025年新招录人员进行廉政教育谈心谈话,上好入职“第一课”,教育引导新入职公务员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四是持续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抓实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全周期教育管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理论武装贯穿始终,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修订完善县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意识形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建立健全运行顺畅的党员培育和党性锻炼育人机制、重大决策事项督查督办机制、隐患风险定期排查机制等。五是加快推动清廉生态全域深化。依托腾讯通、政务内网、渝快政等平台定期向全县财务人员推送学习教育廉政内容,主要包括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应知应会、党规党纪知识、典型违规案例通报、县财政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等,潜移默化净化廉洁思想,敲响“廉洁警钟”,提升基层财政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存在盲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有欠缺,2020年至2025年7月仅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件,自办案件4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案件查办,以案件办理强化监督震慑,2025年,处置问题线索29件(其中重复件1件),办结22件,立案审查调查5件6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8人,谈话了结1人,移送问题线索8件,备案问题线索4件,参与办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3件。二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梳理对县财政局政治监督个性清单4条、对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个性清单5条,实现政治监督清单化、具体化。2026年1月以来,围绕政治监督、群腐集中整治等重点,对县财政局开展监督检查5次,对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开展监督检查2次,督促县财政局制定财政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方案并序时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指出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在推动县属国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整治方面问题4条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加强行业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多次与驻在单位分管负责人沟通协调,就纪检监察监督与财政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初步意见,着力解决问题线索发现和移送问题,进一步提升贯通监督的质效。
2.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够有力。
(1)带头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经查阅资料,2024年较2023年办公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部门决算数增长0.91%,未达到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拧紧制度螺栓。代拟《秀山县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意见》(秀山府办发〔2025〕26号),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截至2026年3月底,全县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5.4%,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3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24.1%。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将政府过紧日子政策执行情况纳入《2026年财政财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把执行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年度财政财务检查重点内容。三是推进标准建设。稳步推进支出标准建设,为过“紧日子”提供制度保障。已相继完成部门、乡镇公用经费调整,印发《关于调整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乡镇(街道)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出台配套管理文件《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对会议费、培训费、伙食费等进行了再次规范,为精细化支出管理提供支撑。
(2)票据管理缺位。未及时有效管理、监督票据核销情况,截至2025年7月,膏田镇、涌洞镇、峨溶镇等9个单位部分票据未能及时核销。2020年至2025年7月,膏田镇、涌洞镇、峨溶镇财政室干部罗某、杨某某、谢某某因票据使用问题先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纳入财务检查重点内容。2026年3月,印发并实施《2026年财政财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将财政票据检查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督促有关单位规范票据管理。根据检查情况,未发现通过财政票据收缴的非税收入未入库问题,不存在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未按时核销等问题。二是开展票据核销清理工作。2025年12月,印发并实施《关于开展全县财政票据检查的通知》(秀山财政发〔2025〕78号)文件,对全县财政票据进行检查,未发现不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核销和代开、买卖、擅自销毁等问题,票据管理日益规范化。其中,通过实地、电话、信息询问等方式,重点对膏田镇、峨溶镇、涌洞镇等5个乡镇进行核查清理,不存在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未按时核销等问题。三是加强制度执行及业务指导。2025年12月督促各开票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秀山财政发〔2024〕2号)、《重庆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秀山财政发〔2024〕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秀山财政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票据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规范票据管理。
(3)固定资产管理不严。2023年至2024年重点资产调查中发现7个乡镇、15所学校、16所卫生院、16个县级部门存在房屋资产未入账情况,补充核算入账资产共计205宗,涉及资金9.46亿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摸排资产核算情况,督促未入账资产入账。通过清理待盘活资产及推动国有资源资产“一件事”上线等工作,清理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核算情况,实现资产与资金支付挂接,确保固定资产“有支出,有核算”,形成资产全流程闭环管理。截至2026年4月5日,各预算单位资产挂接资金303.596438万元,同时指导预算单位按要求核算入账。二是拓展财政财务考核内容,强化资产登记管理。将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纳入2026年部门绩效评价重点内容,要求各类账目清楚、台账信息完善、账实相符,严格资产登记管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
(1)争先创优意识不强。2020年至2022年度转移支付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全市综合评分排名分别为25名、38名、39名,其中2022年因存量资金管理不到位、新增债券项目管理质量不高、虚增财政收入等问题全市通报并给予2000万元惩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新增债券项目管理质量。2025年,秀山县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成效95.68分,A档,全市第3名,资金支付进度100%。针对已完工的专债项目,按发行资料“一案两书”测算专债收益,并结合项目实际运营情况,组织相关单位上缴收益2.54亿元。二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制度建设。印发并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真实反映了本级的财政收入。截至2026年3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38亿元,同比增长166.9%,全市排名第三,渝东南排名第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4亿元,同比增长3.8%,非税收入完成15.94亿元,同比增长304.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亿元,同比下降22.4%,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07亿元,同比增长3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13亿元,同比下降81.4%。三是积极争先创优提升工作质效。全力以赴抓收入,2025年全县本级收入完成55.22亿元,增长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60亿元,增长54.0%,全市第3。督促县预算绩效和投资评审中心,及时对较成熟的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四是切实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实施《加强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管理的七条措施》,切实加强专债资金管理,督促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债券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实行债券资金报账制,资金使用单位对报账资料负责。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2022年至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事421项,其中37项议事决策中党组成员发表意见为“一致同意”,未能充分体现民主决策过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截至2026年3月底,自2025年8月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3次,议事92项,均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在集体讨论时,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并说明理由;列席人员可结合工作职责提出意见建议。党组书记在其他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二是全面落实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县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优化“三重一大”决策流程。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3年、2024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相互批评92条,仅在学习和工作上提出批评意见,未能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度和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制定2025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均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
2.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
(1)党员大会不严谨。2021年6月召开对杨某某同志违纪问题的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处分决定,应到48人,实到23人,违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参会的正式党员应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县财政局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度要求开展党员大会,执行“参会的正式党员应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规定。依托“三会一课”,开展常态化学习,学习相关制度及理论知识。二是常态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025年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其中,3月党员大会应到51人、实到47人;6月党员大会应到51人、实到46人;7月应到52人、实到39人;12月党员大会应到53人、实到47人。
(2)“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机关支部2022年第三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2023年第四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2024年第三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县财政局党支部由支部组织委员定期提醒、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做到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推进。二是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5年开展党员大会4次,按月召开支委会12次,支部党课4次等。2026年截至3月底召开党员大会1次、支委会3次,支部党课1次。
(3)组织生活会不规范。2022年、2023年、2024年机关支部未开展组织生活会,2024年国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制定会议方案。县财政局党支部、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认真开好2025年度县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秀山委组〔2025〕5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坚持以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为抓手,贯彻落实在会前、会中、会后全环节。会前将学习研讨内容提前发给各党员同志,并就会议方案征求意见;会中严格落实开展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民主评议等流程;会后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成效。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批评与自我批评列为组织生活会重要议程严肃开展,真正“咬耳扯袖”,确保“红脸出汗”。三是完善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将批评与自我批评纳入县财政局党支部、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党支部2026年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并在后续的工作中持续坚持开展落实。2026年3月4日,县财政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并于3月底前以党小组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6年3月23日,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
3.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2020年杨某某提任中层干部时任职征求意见表上现任职务与拟任职务一致;民主测评阶段,其本人未进行回避;公示材料中的公示日期与公示文件落款日期一致,未从第二日起算;2022年以前的职级晋升档案材料中只有会议推荐票和民主推荐票,无其余材料。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相关人事制度文件,制定公务员职级晋升、事业人员岗位竞聘、中层干部任免等方案,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开展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作,坚持做到资格条件不突破,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切实维护选人用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严格做好档案归档。清理以往年度档案,按职级晋升、选拔任用、年度考核、新招录人员等分类整理归档,夯实组织人事工作基础。三是全面加强制度学习。2026年3月18日,县财政局党组会议将相关人事制度文件纳入局党组会议议题进行学习。会议强调,县财政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相关人事制度文件精神,必须把人事制度学深悟透、严格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方面做到应知应会,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履职、按规矩管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县财政局党组将持续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本着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提升工作质效的契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巡察反馈问题紧抓不放,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集中力量一抓到底,推动问题全面销号;对需长期坚持的,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落实到改进干部作风、推动财政工作中。
(三)突出成果转化,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契机,强化统筹结合,切实将整改工作成效与树立和践行正确精神学习教育、财政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整改过程转化为贯彻中央及市县委工作部署的生动实践,千方百计抓收入、保支出、防风险、促改革,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76678808;来信地址中和街道渝秀大道19号县财政局710办公室;电子邮箱745189412@qq.com。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
2026年6月24日
热门词汇
最新政策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