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
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县林业局:
按照《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农〔2024〕4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预算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150万元,该资金列入功能分类科目“节能环保支出(211)”。
二、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要求,你单位2024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问题,将收回违规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
预算下达表
2.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
绩效目标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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