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的要求,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4号),明确了时段划分、峰谷电价机制及执行范围的相关规定。一是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平段和谷段分别各段8小时,其中,高峰时段中夏季7月、8月以及冬季12月、1月的12:00-14:00,为尖峰时段。二是峰平谷电价分别为:高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2%,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三是执行范围为: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千伏及以上且受电变压器容量100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普非工业用户动力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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