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DH13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殷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调整规划、提升生猪屠宰产能的建议》(第DH131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1010号)文件要求,对确需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点,各区县政府要科学规划、严格条件、从严条件、从严把握,依法划定其生猪产品销售区域,禁止其跨区域销售生猪产品。
关于对生猪屠宰企业限定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修改,请示县政府同意后,适时对《秀山自治县畜禽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进行修订。感谢您对畜禽屠宰行业的关心和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县农业农村委田茂忠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陈茂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联系人:高平,联系电话:1399690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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