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
为紧盯全县消费帮扶工作任务,以促进我县扶贫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以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目的,按照秀山县攻坚办《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消费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秀山扶攻坚办发〔2021〕22号)要求,经研究,将组织开展2021年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帮扶直播推广活动实施主体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秀山县2021年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帮扶直播推广活动。
二、项目资金
该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直播间建设及设备费用控制在5万元以内)。
三、项目目标
开展扶贫产品直播、秒杀、推荐等活动。每周开展直播带货活动5场以上,每场不低于2小时;以秀山管理中心直播间为中心、围绕基地、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等场所开展直播活动,年直播带货力争实现线上交易额500万元以上。
四、项目实施期限
2021年8月20日——2021年12月20日。
五、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秀山辖区内注册,具有开展直播活动的相关资质证明,具备较强的直播团队和管理能力;
2.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单位从事直播带货情况介绍;
4.申报单位提交秀山县消费帮扶直播带货实施方案,报县乡村振兴局评审确定;
5.实施单位确定后,由其严格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开展直播带货活动。
六、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消费帮扶直播带货实施方案》、有关资质、财务管理制度、从事直播带货情况介绍等资料报送县乡村振兴局314办公室,电子件发指定邮箱。
2.《消费帮扶直播带货实施方案》要重点对申报条件、项目目标和活动开展内容等进行详细阐述,将作为专家评审重要参考。
3.实施主体确定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由实施主体按实施方案及合同约定自主开展直播活动,县乡村振兴局时时开展监督抽查并按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资金。
五、审核评定程序
1.制定详细《消费帮扶直播带货实施方案》,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
2.县乡村振兴局将组织相应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确定实施主体。
此通知将通过秀山县政府公众信息平台对外发布。
(联系人:谢耀德;联系电话:13883493097;邮箱:879735891@qq.com)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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