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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0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0-09-21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秀山委办发〔201942号)和《关于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秀山委编委〔201988号)为秀山县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协调有关方面拟订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2、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审查县级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市政府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和协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5、承担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6、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承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全县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备案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9、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法治综合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政治部10个职能科室,下辖27个司法所、3个直属事业单位(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仅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此次机构调整了我单位职责职能和机构设置,但无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462.03万元,支出总计2,462.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16万元、增长21.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基本工资、津补贴等调标,目标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在2020年全面纳入预算与大力推进有关业务项目。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93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45万元,增长11.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工资、津补贴等调标,目标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在2020年全面纳入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2.06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38万元,占0.0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29.6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92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92万元,增长28.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项目支出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69.96万元,占71.16%;项目支出555.15万元,占28.8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5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法治公园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等款项尚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61.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2.79万元,增长21.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基本工资、津补贴等调标,目标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在2020年全面纳入预算与大力推进有关业务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07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工资、津补贴等调标,目标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在2020年全面纳入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66万元,增长18.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中的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9.6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54万元,增长28.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项目支出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33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5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法治公园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等款项尚未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668.37万元,占86.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91万元,增长19.9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补贴等调标,目标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在2020年全面纳入预算)与项目经费的增长。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6.93万元,占8.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9.34万元,占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万元,增长6.84%,主要原因是年初调整社保基数导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0.10万元,占3.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5万元,增长10.99%,主要原因是年初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导致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9.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96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1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1万元,下降47.68%,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78万元,增长24.29%,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新购警车一辆并相应增加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7.9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6万元,增长5.02%,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购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7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工作需要,所产生的维修费、油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2万元,下降60.5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93万元,增长78.31%,主要原因是新增一辆执法执勤用车,相应的运行成本也随之增加。

公务接待费0.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8万元,下降88.9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万元,下降52.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0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71元,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车均维护费1.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万元,增长273.74%,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新增会议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8万元,增长198.85%,主要原因是开展全县范围内的业务培训导致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0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5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年初设定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细情况见附件

自评说明:2019年项目经费收入565.46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35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14.46万元。决算总支出555.15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的完成了所有项目设定。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应急指挥中心和远程督察系统建设、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示范基地建设等。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1个规范化中心、18个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二是27个乡镇(街道)开展法律顾问工作试点,每个乡镇(街道)推选1—3个村(社区)配备独立的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全县共72个试点村(社区)独立签订合作协议,其他实行1+X模式。三、建成了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远程督查视频系统。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了27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四、建成了秀山自治县公共法治图书阅览站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图书室(角)建成投入使用,达到了全县村居法治宣传专栏100%全覆盖。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法治公园建设项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建设项目经费不足的情况。二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无专业机构绩效评价,使用绩效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评价使用效果。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85987  


  

  附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1).xlsx

  司法局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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