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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 索号 ]
  • 11500241MB1624800Q/2025-0003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4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市场监管局
  • [ 有性 ]
3·15来啦,这份消费提示请收好(保健食品篇)
日期:2025-03-14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重要的话说三遍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您记住了吗?

随着生活水平提升,消费者对健康愈发重视,保健食品市场日益火热。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购买保健食品,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认清保健食品本质: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不要轻信商家“包治百病”“药到病除”等夸大功效宣传,以免延误疾病治疗时机。

二、核实产品资质:购买前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蓝帽子”标识及批准文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真伪,确认产品合法性和质量安全性,避免买到“三无”或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三、了解适用人群:不同保健食品有不同适用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像鱼油类产品适合血脂偏高人群,婴幼儿、孕妇及出血性疾病患者却不宜大量服用。购买时仔细阅读说明书,结合自身健康状况理性选择。

四、选择正规渠道:优先在证照齐全的药店、超市、保健食品专卖店或官方授权电商平台购买,这些渠道产品来源可靠,售后服务更有保障。警惕上门推销、非法传销和无资质网络售卖,避免陷入消费陷阱。

五、谨慎对待促销:面对“买一送一”“免费试用”“专家义诊”等促销活动,要保持冷静,不被小恩小惠迷惑。部分商家可能借此抬高价格或售卖临期产品,购买时关注价格和保质期,按需购买。

六、保留消费凭证:购买保健食品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销售凭证等,并妥善保存。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凭证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若您在保健食品消费中合法权益受损,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选购保健食品要牢记“五个注意”:

1)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预防疾病,更不能代替药品。

2)注意保健食品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3)注意保健食品不是灵丹妙药,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作包治百病的虚假夸大宣传。

4)确实需要购买保健食品的,注意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选购。

5)选购保健食品要注意认准“蓝帽子”标志,索取并保存好购买票据。



                                                     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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