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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649629Y/2022-00079 [ 发文字号 ] 秀山防动办发〔2022〕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关于持续开展牛羊布鲁氏菌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16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牛羊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当前我国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人畜间布病疫情在我国仍占据重要地位。为加强我县“布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全重庆市“布病”净化,降低流行率和传播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1〕1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农牧发〔2022〕13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19号)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农委发〔202219的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贯彻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人畜共患病防控理念,有效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动物,切实做好布病源头防控工作,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各街道(乡镇)要认真总结”防控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将“”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持续抓好疫情排查工作

一是街道(乡镇)要建立日常排查制度,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和包片兽医与挂牌兽医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种畜场、规模场、散养户、历史阳性场、调入牛羊的监管巡查工作,做到疫情巡查全覆盖,在巡查中发现流产、死胎等疑似症状的牛羊要及时逐头(只)采样检测。二是要在”巡查过程中,不断完善牛羊“户口”,及时更新补档。

三、持续抓好日常监测工作

一是街道(乡镇)要严格按照《2022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监测范围、监测频次、监测数量等,认真开展日常监测工作,重点加大引进畜、种公畜、繁殖母畜的监测,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监测任务。二是街道(乡镇)按时完成送样任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所在完成测后,及时将实验室检测结果信息录入LIMS系统,便于统计各街道(乡镇)”监测量完成情况。三是对发病动物或监测阳性动物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流行病学调查。

四、切实抓好疫情处置工作

街道(乡镇)对发病动物或监测阳性动物要第一时间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规定,开展疫情处置和溯源调查工作。对阳性场点受威胁动物进行隔离观察和跟踪监测净化,每月开展1次全群跟踪监测,持续淘汰,直至连续3次监测无阳性后方可转为常规监测。

五、切实加强联防联控工作

”防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对于“”防控十分关键。各街道(乡镇)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卫生等相关部门协调,强化工作交流、疫情会商、信息共享、措施联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推动”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六、持续推进”净化工作

街道(乡镇)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 “”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工作。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全面提升养殖环节“”综合防控水平。

七、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一)报送时间:街道(乡镇)要认真收集填写”防控相关数据,分别于2022年525日、1125日前上报半年和全年”综合防控数据(详见附件1-3

(二)报送方式:纸质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所。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件(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指定工作人员

(三)联系人:钟莉;联系电话:15823296449;电子邮箱:451819930@qq.Com

八、切实加强生物安全防护

街道(乡镇)要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宣贯,加大兽医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普及”防控知识,将“”生物安全防护贯穿于养殖、日常巡查、运输、交易、采样、检测、消毒、应急处置等全过程,提高全链条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附件:1.牛羊养殖数量及散养单元统计表

2.牛疫情调查统计表

3.牛防控知识培训宣传统计表

秀山自治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25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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