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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秀山县报废农机回收企业遴选的公告
日期:2026-06-22

重庆市各机动车(农机)回收拆解企业: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653号)文件要求,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使我县农业机械结构逐步优化,现邀请全市机动车(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合作社)参加我县报废农机回收企业遴选。

为确保我县报废农机回收企业遴选公平、公开、公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要求

(一)取得重庆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或者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

(二)具有与报废农机回收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3人以上)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能达到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等相应要求。

(三)具有贮存和拆解报废农机的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贮存和拆解场地的地面要硬化并防渗漏。拆解车间应当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通风、光线良好。拆解场所具有监控设备,能对报废农机的拆解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

(四)具有必要的拆解设备(拆解工具、起吊设备、称重设备、气割设备、收集废油设备等)和消防设施(干粉灭火器材、消防栓、防火沙、消防锹等)。具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五)具备相应环保资质,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对所产生的固废、危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匹配的处理能力,或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签订了废物处理协议;在环保方面响应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废水、废气采取集中收集自处理能力,具有废水、废气采取集中收集自处理设施设备。

(六)没有相关违规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确认企业经营状况正常,拆解场所与申报材料中明确的地址一致。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的监督,积极配合机主完成报废补贴申报,严禁销售报废农业机械,不得违法改装、拼装农业机械,不得回收、拆解来历不明的农业机械。

(七)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优质服务,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及信息安全等相关规定,参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等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回收报废农业机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拆解完毕。回收企业按年度建立报废农机回收登记台账和报废农机拆解档案,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

二、报名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秀山县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承诺书(见附件2)。

(三)企业在我县开展报废农机回收工作方案(包括回收网点设置计划、服务保障措施、机具残值支付形式等)。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事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相关产品的回收拆解企业还需提供相关能力的佐证材料(资质、合作协议、委托协议等)

(五)管理人员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拆解设备清单和消防设施清单。

(七)回收拆解场地证明资料(包括场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场地平面图、现场照片等)。

(八)完整的回收拆解制度和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九)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并下载的信用报告,报告日期与申报日期一致。

(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及具备固废、危废、废水、废气等处理能力有关佐证材料。

(十一)企业经营状况证明(近一年纳税记录、社保交纳记录、财务报表等能证明企业正常经营佐证材料)。

(十二)拆解场所与申报材料中明确的地址一致的承诺书及证明材料(如现场照片、场地权属证明等)。

说明: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仍需提供本条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项材料,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其专业技术人员、场地、设备、环保资质等条件已有资质作为证明,可不重复提供第(五)(六)(八)(十)项材料,但需提供拆解场所与申报材料地址一致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2026年6月29日至7月1日现场提交或邮寄报名材料。邮寄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大道农业农村委大楼404室。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资料审核+现场答辩组合打分方式,总分100分,其中资料审核占60分,现场答辩占40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最高分者确定为本次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具体程序如下:

(一)资料审核(60分)

县农业农村委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打分主要围绕以下方面:

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10分:资质齐全、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得10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专业技术人员5分:3人以上得5分,不足3人不得分

拆解场地条件10分:场地面积达标、地面硬化防渗漏、车间封闭半封闭、监控设备齐全得10分,每缺一项扣2.5

设施设备10分:拆解设备、消防设施齐全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环保资质及能力10分:环评批准书、固废危废处理能力、废水废气处理设施齐全得10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经营状况及信用10分:经营正常、无失信记录、纳税社保正常得10分,有不良记录不得分

工作方案质量10分:工作方案完整、回收网点设置合理、回收各个环节有具体措施并可行,整个方案形成闭环。

资料审核得分前3名的企业进入现场答辩环节(如报名企业不足3家,全部进入现场答辩)。

(二)现场答辩(40分)

进入答辩环节的企业按抽签顺序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每家不超过20分钟(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评审组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

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

企业综合陈述15分:对企业基本情况、拆解能力、服务方案等陈述清晰、完整、有说服力

专业能力展示10分:对农机报废拆解政策、技术规范、工艺流程的熟悉程度

答辩表现10分:对评审组提问的回答准确、专业、条理清晰

服务承诺及保障5分:对服务质量、完成时限、配合监管等方面的承诺和保障措施

(三)确定入围企业

综合得分=资料审核得分+现场答辩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我县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如出现并列最高分,以现场答辩得分高者优先;如现场答辩得分仍相同,由评审组集体表决确定。

(四)实地核验

对拟确定的企业,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员赴其拆解场所进行实地核验,重点核验拆解场所与申报材料中明确的地址是否一致、企业经营状况是否正常。实地核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按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公告

遴选结果在秀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六、遴选时间地点

遴选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及短信告知,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兴玲联系电话:02376662506

附件:1.秀山县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格申请表

2.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承诺书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6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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