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部门街镇 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支持IPV6
首页>林业局>工作情况
联合巡查执法大溪国家湿地公园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日期:2026-04-22

为切实加强大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工作,及时排查整治湿地生态隐患,近日,秀山县林业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同当地政府深入大溪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全面排查湿地生态保护情况。

大溪国家湿地公园作为我县重要的生态屏障,承载着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是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区域。此次巡查结合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实际,重点围绕湿地水域、植被覆盖、周边环境、违法搭建、违法捕猎野生动物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各类生态隐患。

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沿着湿地公园主要水域、步道开展实地巡查,仔细查看湿地植被生长、水域水质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捕捞、乱占湿地、违规搭建等破坏湿地生态的行为,同时关注湿地周边是否有垃圾倾倒、污水排放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针对巡查中发现的轻微环境隐患,工作人员现场及时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工作人员还结合巡查工作,向周边群众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宣传,普及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湿地保护中来,杜绝破坏湿地生态的行为,营造人人关心湿地、人人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此次巡查范围覆盖大溪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未发现生态破坏行为,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整体良好。

下一步,秀山县林业局将常态化开展大溪国家湿地公园巡查工作,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破坏湿地生态的行为。同时,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切实筑牢湿地生态屏障,推动大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政策推荐
热门词汇
最新政策
换一换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

微信公众号